大坞镇采取“三举措”坚决遏制村镇各类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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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31 00-00-00
(一)大力宣传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让居村民树立依法建房的观念。大坞镇人民政府通过设置宣传栏、组织宣传车队、印发宣传资料、制作版面等多种形式,宣传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等规定以及坚决遏制违章建筑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深入到群众中,既形成声势,又具有针对性。重点在镇区主干道、公路两旁、旅游景区村庄等进行宣传,对拆除违章建筑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懂法、守法,增强依法建设的法制观念。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章建筑。在按村镇规划加快审批村民依法依规建房的同时,结合土地卫拍的行动,加大村镇范围内违章建筑查处力度,杜绝不按规划要求进行的违章建设。大坞镇政府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加强对村镇范围内违反规划建设活动的查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对规划区的建设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将违章建筑制止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生。
(三)对逾期和抗拒执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强制手段。对大坞镇人民政府和大坞建房办、规划所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大坞镇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坚决遏制违章建筑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