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村镇坚持“五字方针”切实抓好“土小企业”的清理整
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在“土小企业”清理取缔过程中,采取“边查、边铲、边罚、边断、边逮”的治理方式,切实做到让“土小企业”无处藏身、无法发展。
一是“查”。针对“土小企业”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周一至周五不生产,周末生产的实际,建立了由环保所人员为主的“土小企业”监管划片值守制度,实行白天巡查、晚上巡逻,周末不休息,一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让“土小企业”在严查之下无时间生产。
二是“铲”。针对“土小企业”灵活性强,设备简单,建设容易的事实,建立了随时铲除、定期清理铲除机制。制定了有奖举报制度,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联合区纪委、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每年组织清理铲除“土小企业”5—6次,每次组织机关人员200多人,有效清理取缔“土小企业”70多家,让“土小企业”在重“铲”之下不能生产。
三是“罚”。针对“土小企业”投资成本小、违法成本低的实际,建立对“土小企业”的重罚机制。发现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拍照取证后,及时向环保、公安等主管部门汇报,除立即进行铲除、销毁设备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处以10万元以下经济处罚,罚的其倾家荡产,让“土小企业”在重罚之下不敢生产。
四是“断”。针对农电工收受“土小企业”业主的好处后,往往私自为其接电的实际,建立了为“土小企业”供电问责制。电是所有“土小企业”发展的必备要素,只要管住了电,也就管住了“土小企业”。因此,综治办与供电所、土管所签订了《保证书》,凡是“土小企业”,一律不再供电,私自为“土小企业”供电的,将对供电所负责人和农电工问责。今年上半年,查实两个农电工私自为“土小企业”接通电源,已被供电所开除。
五是“逮”。针对“土小企业”主发现来执法的就跑的实际,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不依法接受处罚和拆除设备的“土小企业”负责人,进行依法行政拘留;对于拒不接受处理,并抗法的“土小企业”负责人,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