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阁镇三夏安全防火措施到位
2009年5月31日10:48:36
为进一步落实好三夏安全防火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底阁镇多措并举努力加强三夏安全防火措施。
(一)下大力气抓好三夏安全防火宣传工作。该镇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把三夏防火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到地块,村广播每天宣传不少于3次,800人以上村大幅标语不少于40幅,800人以下村不少于30幅,其它小标语不少于50幅。通过学校学生积极做好防火宣传,由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努力在全镇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火意识。同时,镇里将及时召开好“四个现场会”。一是破碎机使用现场会;二是低留茬、挑麦草、机耙现场会;三是“第一把火”反面典型现场会,各点总支书记、点长和村支部书记参加,有关人员现场检讨,兑现处罚规定;四是抢种促防火现场会,对收割地块,各村要及时组织农民抢种。
(二)严明三夏防火工作纪律。三夏防火期间,党政成员、机关干部、村队干部自觉遵守防火规定,按各点要求到各点点名考勤,坚守岗位,村队干部确保通讯工具一天24小时畅通,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镇组织专门督查组进行不定时查岗,擅自离岗者按旷班从重处理。任何人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写出书面请假条,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岗的,按照镇机关管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全体机关人员和教师要模范遵守镇政府规定,带头看好自家麦田,做到低留茬、挑麦草、不放火。如发现违规者,除双倍处罚外,要在全体人员大会上作检查,并停班停薪反省;本人和所在单位年度内不能评为任何先进。
(三)认真落实三夏安全防火责任制。在镇防火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点总支书记为各点防火第一责任人,分配到各点的人员、经费、车辆、物资由各点统一安排使用。党政成员对所联系村负责,机关包村人员对所包村负责,实行地块承包责任制,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同志为村级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四职干部全部靠上,同奖同罚。每个村成立防火指挥部,根据防火需要,在小麦比较集中的地方,选择适当地点搭建2-3个指挥场所。同时,各村、各点之间,各村村干部、机关包村人员之间要团结协作,发现火情由所在村包村人员和村干部及村防火中队人员及时扑灭;各点成立1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因重大火情确需总支应急队伍配合的,由所在村主要负责人向总支书记汇报,由总支书记调度应急队伍,累计调用应急分队超过五次的,每超一次,从年终目标考核中扣5分。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村干部、机关人员对每台机械进行跟机作业,确保机收留茬不高于10公分,否则,由村组织机械重新处理,对难以播种的地块,由村里统一组织机耙。
(四)全面推行使用小麦麦草破碎机作业。凡蒙台路、底吴路、三八路、青年路、中低产田项目区路、萝甘路两侧
(五)加大奖惩兑现力度。该镇先期拨出防火经费,按各村每亩1.5元先发放防火经费。防火工作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各村过火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防火效果好坏分层次进行奖惩。对没出现焚烧麦茬秸秆现象的村,除退回风险抵押金,办理防火经费过拨手续外,每亩奖励1.5元;焚烧面积不足5亩的,除退回风险抵押金,办理防火经费过拨手续外,每亩奖励0.75元;焚烧面积不足10亩的,退回风险抵押金,办理防火经费过拨手续;凡焚烧面积超过20亩的,风险抵押金充公,防火经费由村四职干部负担并办理手续。包村党政成员、机关包村人同奖同罚,包村党政成员包两个村以上的,以平均数为准,奖金分配比例村干部与党政成员、包村人员比例为6:4。同时,对没出现过火面积的行政村,每个村按200元奖励各点。同时,严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党政成员、机关人员以五月份工资作为三夏防火风险抵押金;村四职干部每人以五、六两个月的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
(六)严格实行火情限时报告制。各村对发生的火情于1小时内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过火面积,对隐瞒不报的村,实行一票否决,不再予以奖励,风险抵押金充公,并对包村人员和村四职干部严肃处理。对由于工作失职,过火面积较大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机关干部予以停职,村干部予以撤职,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实行治安奖励制度。凡举报焚烧麦茬情况属实并抓住放火人的,给与抓住人2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