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
12月8日上午,枣庄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在滕州市龙泉广场举办,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杜军,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翟文佳,滕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传纲出席仪式并讲话,市经普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陈继乔主持仪式。
杜军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深刻认识“五经普”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宣传任务,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各新闻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特别是要从普查对象的角度细致宣传经济普查与他们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二要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运用各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三要深入市场主体集中区域,举办各类五经普宣讲活动,全方位提升宣传效果和质量,使广大普查对象消除顾虑,积极配合,全面了解普查、知晓普查、支持普查。
活动现场通过海报、展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宣传普及普查和《统计法》相关知识。
此次活动由枣庄市经普办、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联合主办,滕州市政府承办。枣庄经普办、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滕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滕州市直有关部门、镇街,普查员代表等近300人参加了活动。其他各区(市)均在各自市场主体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了不同形式的经济普查宣传启动仪式及《统计法》宣传活动。
枣庄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之间的桥梁作用,讲好依法普查故事,使依法依规开展经济普查深入人心,为登记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