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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一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筑底企稳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4-27 14-01-55

今年春节以来枣庄市消费品市场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遭受直接负面冲击,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呈断崖式下降趋势,前两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降到历史最低点。一季度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消费品市场运行筑底企稳,呈现低位回升的发展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1亿元,下降15.2%,降幅与全省平均持平,好于全国平均3.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7位,位次比去年同期前移7个位次。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0.5亿元,下降19.2%,降幅比前两月收窄5.9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3.0亿元,下降19.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1亿元,下降2.9%。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21.4亿元,下降41.1%;商品零售152.7亿元,下降9.6%。

(二)区(市)之间消费品市场发展不平衡性明显

一季度全市五区一市和高新区七大区域消费市场发展不平衡,区(市)之间差距进一步拉大,最高增速与最低增速相差8.3个百分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降幅在10%以内的区(市)有峄城区(-9.6%)和高新区(-9.9%);与全市平均增速持平的有滕州市(-15.2%);市中区(-15.7%)、山亭区(-17.5%)、薛城区(-17.7%)和台儿庄区(-17.9%)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市场降幅总体收窄

1、基本生活类商品持续下降。全市限上单位基本生活类商品持续下降。一季度全市限上单位基本生活类商品限上单位零售额实现7.1亿元,下降21.9%,降幅比前两月扩大3个百分点,下拉限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1个百分点。其中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合计实现零售额4.5亿元,下降13.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4亿元,下降46.6%;日用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0.98亿元,下降3.7%。

2、超级市场零售逆势增长。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全市限上综合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1亿元,下降22.6%,其中,百货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9亿元,下降30.9%;超级市场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9亿元,增长21.6%。

3、汽车和石油等大宗商品降幅收窄。全市汽车消费延续了去年以来的低迷态势外加疫情双重影响,一季度全市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9.7亿元,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37.5%,下降15.4%,降幅比前两月收窄6个百分点;全市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3.1亿元,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12.0%,下降28.0%,降幅比前两月收窄0.8个百分点。

4、中西医药品类实现增长。受疫情影响,中西医药品类是极少数实现增长的商品类别。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中医西药品类零售额增长4.0%,其中西药类下降3.1%,中草药及中成药类零售额增长17.0%。  

5、居住类商品降幅进一步扩大。受疫情影响家居建材市场和家电商城经营举步维艰,一季度全市限上单位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9亿元,下降39.6%,降幅比前两个月扩大6.1个百分点,下拉限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8个百分点。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实现零售额1.6亿元,下降39.1%;家具类实现零售额0.24亿元,下降43.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实现零售额592.9万元,下降38.8%。

(四)住宿业和餐饮业受疫情影响依然严重

一季度全市住宿和餐饮行业遭遇重创,因疫情防控要求,2月当月几乎所有住宿餐饮单位停业,大部分单位的春节消费订单被迫取消,进入3月才陆续重新营业。受人流限制和消费信心不足影响,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大幅下降。一季度限上住宿业销售额下降51.2%,降幅比前两月扩大11.2个百分点;限上餐饮业销售额下降24.3%,降幅比前两月收窄20.1个百分点。

二、疫情下影响枣庄市消费市场运行的主要原因

(一)贸易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其他行业偏弱

枣庄市贸易行业单位体量普遍较小,多以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为主,相比工业、建筑业等行业在单位体量、融资渠道、现金流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贸易行业止损方式较少,难以通过灵活的调控措施来降低损失,已经造成的损失很难通过二次消费来进行弥补。

(二)行业平均“复工”周期偏长

贸易行业尤其是住宿餐饮行业,客户的聚集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其复工时间要晚于其它行业,通过前期对一套表在库单位复工率调研分析,贸易限上单位普遍在1月下旬开始停工,在整个2月基本陷入“停摆”状态。 复工时间集中在3月中旬,少数住餐单位在3月底4月初才复工,已经出现个别单位因疫情影响无法维持经营。

(三)优惠政策实施还亟待完善

目前全市针对贸易行业方面的配套优惠政策已经及时“落地”,企业普遍给予好评,但税收、租金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还缺乏实施细则,企业在申请与部门在实施上还存在“梗阻”。表现为有的部门企业“优惠减免申报网页”拥堵,企业因系统登录和申报程序复杂等原因放弃优惠。

(四)住餐业受服务性消费停业影响明显

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商场、影院暂停营业,大量景区关闭,教育培训、庙会等文化活动暂停,短期内居民餐饮、交通、旅游、住宿、娱乐等服务性消费推迟。受影响的饮食服务以及旅馆住宿恢复正常营业难度较大。即便疫情缓解之后,不敢前往人群密集公共场所消费的心理还将延续影响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类消费。

四、促消费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消费品市场发展

限上单位数量是全市社零总额数据反映的载体。由于新增企业对全市社会品消费总额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因此抓好月度新增单位入库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引进有关商贸项目时,依靠政策引导推动注册登记为法人企业;对经营面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大个体户积极鼓励转为法人企业(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或税收减免政策),以便按照贸易业“法人在地统计”原则纳入零售额统计范围。二是建议国地税部门每月将应税销售收入达限额标准的企业名单提供给商务、文旅以及统计等部门,由牵头部门做好小微企业、个体户纳入限上的推进工作,统计部门做好小微企业、个体户纳限的申报入库工作。从而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市消费市场发展现状。

(二)因地制宜制定促消费优惠政策,全力优化政府服务

有序复工、就业稳定,是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将疫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最有力的措施。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复工和促进消费,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和促销费的优惠政策,充分挖掘现有的就业机会,用足用好现有的就业岗位,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等方式满足贸易行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建议各级政策实施部门及时梳理、发布相关政策和配套文件,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做好各项惠企政策的解读和落实。

(三)适应新冠疫情为市场带来的新变化,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

一是在疫情防控等级降低的前提下,借鉴外地经验,倡导机关干部带头购物消费、带头餐饮消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个人付费,助力贸易企业渡过难关,推动贸易行业早日全面步入正轨,引导和带动市民尽快恢复消费信心。二是做好长期谋划,适应新冠疫情下消费市场的新变化。指导本地大型零售、餐饮等企业制定线上营销策略,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刚需类商品供给,激活宅经济类商品市场需求。三是加大社区小型超市扶持力度,相关部门在政策上激励连锁超市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变化,调整物流供应,扩大微超、便利店等零售业态,挖掘消费市场增长新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