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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宪法统计法 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思维推动统计工作展现新作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12-31 17-21-42

 

枣庄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家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统计的价值在于真实。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计法颁布37周年来,以统计法为龙头的统计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统计法律知识日益普及,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为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学习贯彻宪法、统计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抓好执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提高统计法治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是学习宪法,提高站位,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九鼎之重器,是治国安邦总章程。宪法修正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形成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奋斗目标,以根本法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宪法指导地位,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始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把学习宪法转化为做好统计工作的生动实践,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核心看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要带头做学习宪法的模范,着力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提高依法决策、办事、管理的能力;要带头做运用宪法的模范,以法治保善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拥护宪法,忠诚履职,始终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枣庄正处于转型发展、加速追赶的攻坚期、关键期,既面临着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大机遇,也面临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金融风险防控等巨大压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充分发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教育、引导、推动和保障功能。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宪法提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按照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思路,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聚焦“先把枣庄经济搞上去”的目标定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保证宪法实施,真正让宪法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认同和信仰,成为全社会普遍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是强化担当,依法统计,塑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依法统计是统计人的使命担当。当前,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党和政府决策依据的政府统计,在国家治理中的综合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为支撑。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统计工作的新定位,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用法治思维谋求统计工作的新发展和统计数据的高质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模范遵守统计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主动积极地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要着力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不断创新统计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和载体,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对统计法的理解,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观念、思维、习惯在统计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不断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