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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城镇化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7-05-17 00-00-00

一、当前我区的城镇化情况
(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以“四城同创”为契机,城乡建设协调并进,建成区扩大到12平方公里,高标准整治城乡环境,生态建设渐行渐好,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根据2016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并经市统计局评估反馈,2016年,全区常住人口3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49万人,城镇化率达42.96%,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2.00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常住人口增加了3.4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4.49万人,城镇化率提高了10.76个百分点  
(二)城镇人口承载能力不断增强。2016年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为5.33亿元,房屋施工面积68.8万平方米,销售商品住宅1593套,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9.9万平方米,城市人口的可容性进一步提升,城镇人口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城镇化建设水平逐年提高。2016年,城区供水实现双水源保障,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6万平方米,新增天然气用户1.3万户,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综合整治文化路、箭道路、运河北堤路等道路11条,建设城区出入口、兴中广场等景观节点15处。BRT快速公交、公共自行车系统投入运营,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开展“公共文明行动日”活动,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四)城乡发展齐头并进。累计投入12.7亿元,实施城建基础设施项目31个,秦庄水厂、涧头集水厂建成启用,15万农村群众吃上放心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土地“双挂钩”项目25个,新建城市居民小区和农村新型社区184万平方米。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全覆盖,改造农村危房1057户、旱厕1.6万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7个。实施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投入4.5亿元,新建改造城乡道路283条、520公里,台利路等通行难问题有效解决。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群众出行更加便捷。
(五)经济平稳增长。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8.21亿元,同比增长7.2% ;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9.65亿元,同比增长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3.87亿元,增长10.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8亿元,增长8.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05元,增长7.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58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6元,增长8.0%。
二、城镇化进程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水平依然不高。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区城镇化建设的势头较好,城镇化率有了大幅提高,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16年,我区城镇化率居全市第4,低于全市12.51个百分点。与其他区市相比,低于市中区35.45个百分点,低于薛城区15.42个百分点,低于滕州市15.1个百分点。
(二)城镇功能发展不均衡。我区6处镇(街)中,除运河街道作为城区街道,城市功能相对齐全,其他镇区规划发展不够,难以拓展。部分镇只有一条一字型或T字型的街道,镇上常住居民及商贸发展仅以这条街为主。如邳庄镇临近城区,缺少成熟的乡镇集市,商贸业发展受到限制。
(三)农民经济未达到进城条件。近年来,全区大力发展来料加工等惠民政策,使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生活质量也有很大改善。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6元,然而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城区里动辄数十万的房价对农民来说难度依然很大。其次,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多是临时性体力活,难有长期稳定收入,加之农民家庭城镇化后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居住成本大幅度上涨,生活压力明显增大。第三,随着国家对农村的补贴增多、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民工家庭进城意味放弃这部分权力,机会成本增大,相对抬高了城镇化生活成本。
(四)城镇化缺少产业支撑。城镇化是工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到城镇并实现稳定就业,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推进城镇化的原动力。由于全区工业化水平较低,基础差、底子薄、规模小、效益低,缺乏为进城农民提供大量工作岗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吸纳能力小,城镇化发展缺乏产业和人口支撑,不足以刺激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和促进生产要素向城镇有效聚积。
(五)农民市民化进程不快。2016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高于户籍城镇化率 9.2个百分点,户籍城镇化慢于人口城镇化。城镇化水平的大幅提升,主要是依靠农民进城,但进城只解决了居住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户籍性质仍属农村居民,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因为农村居民牵挂着二亩薄地,不愿意脱离一辈子熟悉的生活环境——农村,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与市民还有较大差距。
(六)流动人口监测难。当前,人口流动性大,随意性强,到我区居住的外来人口,多数没有办理居住证等证件,统计系统每年虽然有1%人口抽样调查,但是样本选取代表性不强,加之在入户调查过程中配合程度差,或者是存在不接受调查的现象,这都给统计系统的人口流动监测带来很大的困难,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计算上也会有一定的偏差。
三、发展城镇化的建议
(一)大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牢固树立工业强区意识,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化发展进程,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科技化、农村现代化,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在抓好主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镇村供热、供气、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力度。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实现持续稳定运行,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组织实施好农村电网和旱厕改造工程,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三)加强政策落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李克强总理指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进城农民不仅要“安居”,还要“乐业”。因此,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重点抓好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城边村居民市民化。同时,要根据我区产业特点和社会新需求,积极广开就业渠道。一要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第二产业的有效就业;二要积极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瞄准商贸物流、住宿餐饮、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家政陪护、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服务业发展,广泛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四)构建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提高进城农民的收入水平。要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组织农民工免费进行专业技能、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维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并提供各种就业机会,提高流动人口家庭收入。二是提高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吸引农民进城,首先要保障其居住的稳定性,当前政府对农民进城购房出台了不低于1%的补贴政策,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1%的补贴没有吸引力。政府要加大同开发商沟通力度,多渠道增加农民购房补贴,让农民产生进城购房的欲望。三是均衡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福利体系。放宽对进城购房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限制要求,在子女上学、求职就业、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新转入居民与原有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