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实施经济普查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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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11 00-00-00
为扎实推进全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区委、区政府督查中心、区经普办每周一对全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并将督查调度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方式以区委、区政府督查中心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并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过督查通报,使各乡镇、街道能及时了解本街镇普查登记工作情况,掌控普查登记工作进度,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推进落实,确保全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步调统一、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