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统计局出台《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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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09 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统计基础工作,提升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市统计局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和《滕州市镇街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镇街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滕州市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考核办法》从统计机构和统计职责、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统计制度和统计执法、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信息化和网络维护、统计服务和资料管理及其它事项等八个方面对镇街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统计局将组织考核组,对各镇街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授予“滕州市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镇街”、“滕州市统计规范化统计站(办)”等荣誉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
《考核办法》从统计机构和统计职责、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统计制度和统计执法、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信息化和网络维护、统计服务和资料管理及其它事项等八个方面对镇街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统计局将组织考核组,对各镇街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授予“滕州市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镇街”、“滕州市统计规范化统计站(办)”等荣誉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