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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局关于加强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自: 时间:2010-01-20 00-00-00

2010年1月20日9:10:53

     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决策、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信息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调动统计干部职工深入调研,积极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加强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认识。为加强对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领导,区统计局成立由局长孙中鹏任组长,副局长王光俊、周忠义任副组长,郭依兰、刘德国、魏贤兰、黄礼旭为成员的局统计分析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由副局长王光俊同志分管负责,所有对外提供信息必须按照审核程序分级把关,并由分管领导签发。
    二、落实统计分析信息工作责任制,提高统计分析信息工作制度化水平。为进一步抓好统计分析信息工作,形成人人写统计分析信息的工作局面,局建立统计分析信息工作三级责任制:分管领导王光俊同志,承办科室信息中心,兼职信息员黄礼旭。所有科室撰写的统计分析信息由撰写人交各专业分管领导初审、修改,再由信息中心统一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并上报相关部门,凡涉及未经市统计局核定或各类预警预测等重要数据信息,必须经由局主要领导签字方可报送。为有效地提升统计分析信息质量,局将根据各科室专业特点,将统计分析信息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科室,实行责任制,科室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年终评先树优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分析信息工作水平。一是着力在提高干部职工撰写统计分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下功夫,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调动大家积极性,制定《台儿庄区统计局采用统计信息、新闻稿件、统计调研分析及理论文章等奖励制度》,并在年终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对好的科室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安排人员参加行业内组织的统计分析信息业务培训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办公室组织的信息采编、上报工作培训;三是要求业务科室人员结合专业工作特点,确定统计调研分析课题,报信息中心备案,并要求按期完成。
    附:台儿庄区统计局采用统计信息、新闻稿件、统计调研分析及理论文章等奖励制度
  
  
      二0一0年一月八日

 

台儿庄区统计局采用统计信息、新闻稿件、统计调研分析及理论文章等奖励制度


  
  一、奖励办法
  1、统计调研报告、统计分析、课题研究报告
  (1)采用:被国家、省、市、区级单位采用的,每篇分别奖现金200元、150元、100元、50元。其中,区两办采用的每篇奖现金100元。
  (2)获国家、省、市级奖励的:一等奖分别奖现金300元、260元、200元;二等奖分别奖现金260元、200元、150元;三等奖分别奖现金200元、150元、100元;优秀奖分别奖现金150元、100元、80元。
  2、统计信息:被国家、省、市、区级单位采用的,每条分别奖现金100元、60元、20元、10元。其中,区两办采用的每条奖现金20元。
  3、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分析、信息分别奖现金400元、200元。
  4、网上采用的信息、分析、调研报告等的奖励,按纸介质标准减半执行。
  二、统计分析、调研和统计信息的认定
  1、统计调研报告、课题及理论文章一律作为统计分析计算。
  2、进度统计分析作为统计信息计算;统计专题分析作为统计分析计算。
  3、网上采用的信息、分析以考核人员以网上现有认定为准(各专业人员发现采用要及时告知考核人员),年底市局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
  4、一篇统计分析、信息被多级重复采用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
  三、其它
  1、季末通报季度完成情况,年内七月和次年一月,对上半年和上年获奖者集中奖励。
  2、区统计局考核组负责登记、统计和考核兑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