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布解读

枣庄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解读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2-21 16-51-45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正式反馈,这次经济普查对2018年枣庄市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统一修订,影响数据修订结果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核算方法调整影响。GDP常规年度核算主要采用生产法,即按照各行业的产量和价格得出总产出后,扣除中间消耗计算。这次普查主要采用收入法测算GDP总量,即按照每个企业的利润、报酬、折旧和税收等重新计算。受以前经济粗放式发展影响,全市行业数据和普查数据存在不匹配、不衔接,年度行业数据与普查数据存在一定差距,相应进行了修订

二是总部经济在地统计影响。按照以前年度统计方法,集团公司在市内和市外的全部产值都纳入我市统计。这次经济普查,严格按照在地普查原则,要求集团公司必须执行属地统计,原来统计的外地企业产值必须扣除,相应剔除了历史上不合理、不规范因素,有效解决了一些企业集团、总部经济等重复计算的历史问题。

三是清理僵尸企业影响。按照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和生态环保要求,近年来全市坚持壮士断腕,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清理了一批僵尸企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结构调整优化期,存在一定空笼期现象。随着上述企业关停、退库,新培植引进的企业不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不足弥补原有企业缺口。

这次普查结果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呈现积极变化,经济家底更实、结构更优,高质量发展后劲更大、信心更足。一是发展理念在转变。不再走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老路,不再沿用粗放发展的模式。二是发展质量在提升。201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45.3%,超过了二产比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4%;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比2013年增加48家,总量达到318家,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2.95%,比2013年提高15.55个百分点;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9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修订后的GDP比重达到9.0%,比2018年修订前比重(6.1%)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三是发展后劲在增强。2018年末,全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09个,比2013年增长116.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7.2%,提高19.5个百分点。准“四上”企业达到730家,收入规模达到115.75亿元,户均达到1586万元。四是发展活力在释放。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8717个,比2013年增长40.0%;产业活动单位45149个,增长34.5%;个体经营户27.38万个,增长26.5%。

这次普查,说明枣庄市正站在转型振兴的新起点上,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向纵深推进,我市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质量效益正在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全力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