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鲁统字〔2023〕25号)文件要求,我市报送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宣传、及时部署,并按照要求和规定格式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报送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29号市统计局404房间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3318952
附件: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pdf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0〕87 号).pdf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2〕127号).pdf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2〕128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