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统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方向,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检查,深入普法宣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合力。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报告。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统计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年度工作重点,找准定位,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落实。三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促进全局领导集体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局领导班子述法考评工作,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重点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一是做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要求,聚焦专项纠治工作重点,印发《枣庄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持续推动专项纠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2次局长办公会议、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纠治有关工作;对10个相关部门发出《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对专项纠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专项纠治抽查工作。二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3月、9月先后两次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纠正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枣统办函〔2022〕1号)和《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纠正的范围、时间、内容等,对清理纠正工作提出要求,及时跟进清理纠正进度,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确保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三是做好省统计局统计督察迎检工作。按照省局通知,认真研究督察工作要求,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排出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进行自查梳理准备;向各市直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省统计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推动各有关部门做好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四是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强化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严肃性,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季度报送制度,切实做到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
(三)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公正有序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对89家企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3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统计执法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开展入退库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要求,市统计局选取山亭区开展了入退库专项执法检查,制定了《枣庄市关于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方案》,抽取了15名执法检查人员采取核查资料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山亭区127家入退库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指导,全面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项要求,高质量完成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充实执法人员队伍。为增强执法人员力量,按照国家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了7名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新申报8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另外,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申报3名符合条件人员新办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力量。
(四)强化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加强党政领导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以统计督察为契机,推动市委、市政府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主要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学习《汇编》主要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针对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普法。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114册,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的通知》,积极推动市直各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精神。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梁家和在市委党校作专题报告。三是针对调查对象开展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执法过程中“送法入企”,发放统计宣传资料,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针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宣传,重点指标进行重点说明,督促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有效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四是抓好内部普法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班,在全局开展了为期5天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结合今年开展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推动对党内法规、中央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领会提升,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青年理论小组学习、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培训7次。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统计执法力量不均衡。统计执法检查要求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件,该证件考取门槛较高,区(市)持证人员偏少,个别区(市)甚至没有持证人员,基层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
(二)基层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观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对统计工作不重视,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法治枣庄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法治政府建设深度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涵盖面较广,目前我局主要落实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上,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数据真实为统计工作生命线,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努力提升统计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法治枣庄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是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统计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注重加大对基层统计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搞好实践锻炼,补齐素质短板,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法律素养。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继续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立足事中事后监管,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落实落细双随机执法检查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认真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不断规范统计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严肃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追责问责,切实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党课内容之一,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宣传和学习,对统计人员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统计工作,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
枣庄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