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枣庄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18 15-59-40

序号 部门 抽查事项大类 抽查事项小类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对应的权责清单事项 对应的“互联网+监管”事项
1 市统计局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提供统计资料情况,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网上直报调查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市、区统计部门 《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三条。 1.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检查
2.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和有关资料的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