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枣庄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枣庄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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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4 14-11-31
为做好部门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枣庄统计局起草了《枣庄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29号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 277800)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ztjfgk@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附:枣庄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