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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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0 00-00-00
各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
2017年度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乡划分工作
城乡划分是一项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市)要扎实做好行政区划代码核实、调整和城乡区域的认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城乡划分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严格执行划分标准
各区(市)要按照《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规定,在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基础上,依据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通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管理系统》报送2017年本区(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以及变动情况资料。
三、认真开展督导检查
各区(市)要按照《城乡划分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数据质量自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据实回答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题,切实提高区划代码与城乡划分代码报送质量。
1、区划有变动的要调整到位。近几年有撤乡并镇、镇改街道、村(居)合并等区划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的区(市),今年务必在“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中调整到位。
2、2017年国家新规定禁止通过合并村居扩大城镇化率。要充分认识撤乡并镇、镇改街道、村(居)合并等区划调整对现有城乡划分办法的影响,严格执行国函〔2008〕60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实际建设的连接情况确定城乡属性。在判断村委会驻地与乡级政府驻地是否连接的基础上,还要判断合并前的村委会驻地与合并后的村委会驻地是否连接。如合并前的村委会驻地与合并后的村委会驻地不连接,并且合并前的村委会驻地与其他县、市、区、旗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也不连接,则合并村的村级属性为其他村级地域,编码为9。
3、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建议办法》已经公布生效,这是党中央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区(市)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送,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届时省局、市局对报送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请做好迎检准备。
四、严格执行填报时间
2017年度区划调整和城乡属性变更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即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发生的变动情况都在今年的报送范围内,1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区划调整和城乡属性变更纳入下一年度调整范围。数据报送日期为10月25日至11月3日,其中,表一、表二、表三和天地图截图于10月26日前上报市局,程序报送时间11月3日前完成。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题分两批填报。第一批在区划和城乡数据上报的时间点填报,第二批在12月4日至8日填报。
五、有效提高城乡划分数据质量
各区(市)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采用影像图甄别和现场查看甄别相结合方式,有效判别城乡属性的质量,就基层提供的村级属性变动名单,通过影像图进行初次判断,将判断结果反馈基层;或直接到现场查看判别。市局将于10月下旬对部分县市区开展质量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按时报送各类图表总结
1、请各(区)市于10月26日前,将所辖村级单位变动情况表(附件1)及变动的详细名单上报市局,同时上报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天地图截图,截图要能表现出该村级单位的连接情况,截图的文件命名:“村级单位名称+行政区划代码”,文件格式:png文件。
2、11月5日前报送城乡划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区划代码与城乡属性代码变动情况、城乡划分质量抽查情况以及城乡划分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和各节点质量控制情况。
2017年度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乡划分工作
城乡划分是一项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市)要扎实做好行政区划代码核实、调整和城乡区域的认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城乡划分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严格执行划分标准
各区(市)要按照《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规定,在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基础上,依据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通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管理系统》报送2017年本区(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以及变动情况资料。
三、认真开展督导检查
各区(市)要按照《城乡划分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数据质量自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据实回答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题,切实提高区划代码与城乡划分代码报送质量。
1、区划有变动的要调整到位。近几年有撤乡并镇、镇改街道、村(居)合并等区划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的区(市),今年务必在“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中调整到位。
2、2017年国家新规定禁止通过合并村居扩大城镇化率。要充分认识撤乡并镇、镇改街道、村(居)合并等区划调整对现有城乡划分办法的影响,严格执行国函〔2008〕60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实际建设的连接情况确定城乡属性。在判断村委会驻地与乡级政府驻地是否连接的基础上,还要判断合并前的村委会驻地与合并后的村委会驻地是否连接。如合并前的村委会驻地与合并后的村委会驻地不连接,并且合并前的村委会驻地与其他县、市、区、旗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也不连接,则合并村的村级属性为其他村级地域,编码为9。
3、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建议办法》已经公布生效,这是党中央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区(市)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送,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届时省局、市局对报送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请做好迎检准备。
四、严格执行填报时间
2017年度区划调整和城乡属性变更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即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发生的变动情况都在今年的报送范围内,1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区划调整和城乡属性变更纳入下一年度调整范围。数据报送日期为10月25日至11月3日,其中,表一、表二、表三和天地图截图于10月26日前上报市局,程序报送时间11月3日前完成。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题分两批填报。第一批在区划和城乡数据上报的时间点填报,第二批在12月4日至8日填报。
五、有效提高城乡划分数据质量
各区(市)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采用影像图甄别和现场查看甄别相结合方式,有效判别城乡属性的质量,就基层提供的村级属性变动名单,通过影像图进行初次判断,将判断结果反馈基层;或直接到现场查看判别。市局将于10月下旬对部分县市区开展质量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按时报送各类图表总结
1、请各(区)市于10月26日前,将所辖村级单位变动情况表(附件1)及变动的详细名单上报市局,同时上报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天地图截图,截图要能表现出该村级单位的连接情况,截图的文件命名:“村级单位名称+行政区划代码”,文件格式:png文件。
2、11月5日前报送城乡划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区划代码与城乡属性代码变动情况、城乡划分质量抽查情况以及城乡划分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和各节点质量控制情况。
3、表一、表二、表三数据(加盖公章的电子版)于10月26日前上报市局.
附件:
表一:XXX市村级单位变动情况表(列至县)
-----市统计局(公章)
村级单位总计 |
城镇区域村级单位数 |
乡村区域村级单位数 |
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数 |
城镇区域村级单位数占总村级单位数的百分比 |
乡(镇、街道)的个数 |
乡减少的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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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表二:XXX市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名单
-----市统计局 (公章)
地区别 |
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名单 |
区划代码 |
城乡属性 |
备注 |
XXX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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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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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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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在备注栏:要注明该村级单位是原来城镇区域新成立的村级单位还是由乡村区域新划入城镇区域的村级单位。分别标为:新成立或新划入。
新成立:村级单位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新成立,其所辖区域上年度已经属于城镇区域。
新划入:是指该村级单位上年度属于乡村区域,但由于情况的变化,本年度刚由乡村区域划入城镇区域。
新划出(2017年新规定,详见“一、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第2部分):是指村级单位上年度属于城镇区域,由于某些原因,今年划为乡村区域。
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数量:新成立+新划入-新划出=城镇区域新增村级单位
该表的计算基础或者说基准是2016年的数据。具体做法是,先将2016年到村级数据从系统中导出,对照该村级单位在2017年的区划和城乡属性的变化情况,以2016年数据为基础,对比分析,判断新划入、新成立、新划出,然后汇总。
表三:2017年建设部门提供的需要重点核实城乡属性的村级单位名单
表三:2017年建设部门提供的需要重点核实城乡属性的村级单位名单
街道(镇) | 行政村名称 | 所属社区名称 | 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 | 城乡属性码 | 2017年核实后的城乡属性 | 备注 | |
滕州市 | 姜屯镇 | 韩场村 | 370481107241 | 29 | |||
大彦西村 | 370481107201 | 29 | |||||
张汪镇 | 孙楼村 | 370481109253 | 39 | ||||
山亭区 | 城头镇 | 荒沟村 | 370406105215 | 39 | |||
桑村镇 | 艾湖村 | 370406103216 | 39 | ||||
水泉镇 | 围沟 | 370406107201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