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普办字〔2016〕11号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开展此次活动,积极征集宣传作品。各市要对征集作品精心筛选,选取5件以上作品于7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农普办。省农普办将对全省报送作品进行遴选,并择优报送国务院农普办参加全国评选。
联系人:刘鲁嘉
联系电话:0531-81912117
电子信箱:liulj@stats-sd.gov.cn
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农普办字〔20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紧扣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题,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宣传普查目的、意义、内容、流程和新特点,深入挖掘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有较强影响力和传播力的典型事迹和故事,重点展现普查员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详细阐述农业普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三农”工作所发挥的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普查、支持普查和配合普查。
二、作品类型及要求
(一)文章类。文体不限,科普、散文、诗歌、随笔、记叙、微小说、人物故事等均可。语言精炼,突出主题,注重发掘农普大题材与普通人的关联,写出人情味、生活味、故事味,使人物立体丰满,事迹经验可信能学,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二)视频动画歌曲类。包括动画、宣传片、纪录短片、微电影和歌曲等。反映农普过程中的细节和点滴,展示统计形象,让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一个全面、真实、立体的农业普查。例如,讲述“农业普查员的一天”、“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普查”、“农普十年:农民生活的变化”等。动画、宣传片时长在3分钟以内;纪录短片、微电影时长在10分钟以内;歌曲曲风不限,歌词贴近生活、贴近普查,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歌曲易于传唱。
(三)平面设计类。包括宣传画、漫画、图解、画册等。创意特色鲜明,将农普各项宣传主题形象化,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四)摄影类。画面简洁明快,具有冲击力。以讲故事为主,多反映普查一线的真实场景,尽量避免会议照、领导视察照、办公室照等。单幅照片或组照皆可,作品后需附简短文字说明。
(五)新媒体产品类。包括在线小游戏、H5产品等。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各种基于新技术、新平台的宣传产品方兴未艾,传播广泛。各地可根据情况,自行探索、制作新媒体宣传产品,使农业普查宣传更加多样化、立体化。
三、征集时间
2016年6月3日至7月31日。
四、组织方式
欢迎各地农业普查机构积极参与。各省级农业普查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统计工作人员创作及投稿的组织工作,并统一报送本地、本系统作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邮件正文包括投稿作品、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
国务院农普办将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公布入选作品,对入选作品将颁发证书,并用作农普宣传活动。
国务院农普办宣传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辉,电话:010-68782379
赵国华,电话:010-68782381
投稿邮箱:npxc@stats.gov.cn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