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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4-06-25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及驻枣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

具体考试时间: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报名                                                  

今年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并可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需登录“山东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报考流程见网站“报考指南”。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7月1日至8月10日。 确因无上网条件、年龄偏大无法完成报名操作的人员可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地统计局现场报名。

(三)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所在区(市)统计局办理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到统计局确认者,按未报名处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复印)、网站上打印的《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报名者不需要)、2寸照片一张;免考一门考生还需上报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具备规定职称免考人员还需上报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一份,2寸照片一张。

(四)教材征订

统计从业资格教材可自行购买或由市统计局代购,教材费65元/套,如有考生需要,请在现场确认时征订。

(五)免考规定

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只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2、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所有考生9月12日-9月20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人员可到当地统计局领取。考生未及时打印而延误考试的,责任自负。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3316973

 

 附件:枣庄市统计从业人员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枣庄市统计从业人员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单 位

地    址

电话

联系人

市统计局

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综合楼0308室

3316973

巩晨晨

市中区统计局

市中区兴安街270号

3050126

孙连光

薛城区统计局

永福中路2号区政府院4楼

4412438

孙中玲

峄城区统计局

坛山路166号区政府大院

8057027

刘 伟

台儿庄区计局

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6688979

赵怀山

山亭区统计局

山亭区府前路6号

8028859

周升高

滕州市统计局

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A楼407室

5888108

王 斌

高新区经发局

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高新区管委会

8691622

陈 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