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督导检查责任分工的通知
枣经普办字〔2014〕2号
各区(市)统计局、经普办,枣庄高新区经发局、经普办,市局各科(室、中心):
为了切实加强对第三次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科学、扎实地落实经济普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普查质量,圆满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市统计局、市经普办决定,从即日起至
一、抽调骨干人员。全市共组成6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任组长,从市统计局各科室和经普办抽调人员组成,开展现场登记阶段的专项督导检查。
二、实行“网格化责任分工”。组长对所分工负责区(市)的督导工作负总责,全面督导经济普查工作认真、科学、有序开展;组员每人督导、帮包2-3个乡(镇、街道),区(市)统计局抽调同等数量的人员参加督导组,共同督导、帮包,组成网格化督导体系,不留空白、严防死守,确保普查质量,杜绝责任事故。
三、推行“一线工作法”。督导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普查一线进行现场督导,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难题,切实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分析在一线、解决在一线,真正夯实普查的基础。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督导不力、处理不及时,所负责区域出现责任问题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督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现将我市经济普查督导网格化责任分工印发,请予以执行。
枣庄市统计局 枣庄市经普办
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督导检查责任分工表
责任领导 |
负责区(市) |
组 成 人 员 |
魏 国 |
市中区 |
鲍腾腾、纪惠、陈成、王欣、李峰、褚波 |
张居新 |
滕州市 |
姜英、叶文、吕晶、于亚波、马兆民、李博、刘近贤、张健、杜庆山、王瑞 |
张正鹏 |
峄城区 |
王文杰、潘晶、侯方、任力、刘刚 |
沈道坦 |
山亭区 |
秦存芝、朱胜宽、林敏、 |
陈继乔 |
薛城区、高新区 |
刘小川、巩晨晨、张磊、孟祥焱、陈永 |
王 昀 |
台儿庄区 |
李一民、刘婧文、冯永亮、田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