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加强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科(队、室、中心):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加强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干部在线学习业务培训会上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运用“山东干部教育学习网”开展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目的意义
加强干部在线学习,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加强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形式。“山东干部教育学习网”是运用网络平台加强干部在线学习的新举措,内容丰富、信息集成,旨在满足干部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拓展干部教育培训的渠道和内容,有效弥补教育培训资源不足,扩大学习覆盖面,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参学范围、学习方式和管理考核
参学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
学习方式:参学干部在互联网上凭借个人学号和识别码(由管理员统一分配)登录“齐鲁先锋”山东干部学习平台(http://xx.qlxf.cn),自主选择课程进行学习,完成测试获得0.1分-2分不等的学分。原则上,每名干部每年在线学习学分不得低于12分。
管理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重视程度不高、未达到规定学分的干部及时提醒。对干部参学率、学分完成率低的科室,局领导约谈有关负责同志。干部在线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学、评学、述学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干部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在线学习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和考核。市管县级干部的学习情况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考核,每半年通报一次,每年年终记一次总学分。科级及科以下干部的学习情况由局在线学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考核。
三、在线学习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山东干部教育学习网”是市委组织部提供给每位干部提供学习成才的新平台、开阔视野的新窗口、提升能力的新途径。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学习的重要性对每个人不言而喻。在线学习突破了面对面授课式的传统学习方式,使学习变得更加灵活便捷,干部完全可以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打开网络就能学习自己想学的内容,将零散的时间变成学习充电的机会。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干部网上学习工作的开展,成立枣庄市统计局在线学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结合“双百分”和目标管理考核对每名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量化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作为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提醒督导工作,管理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习情况在内网公示。
(三)按照全市干部在线学习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在在线学习过程中,明确以下两点要求:
1、严禁更改学号和识别码。学号和识别码由管理员分配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通过“导出学习记录”能看到每个学员在线学习的信息(涉及选学课程、学时、学习时间、取得学分时间、考试成绩等信息),将对每个单位和每名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于分配到每名学员的学号和识别码严禁更改,不准外泄,禁止随意将学号和识别码交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外人员登录,落实保密规定。
2、做到“三不准”。管理员可以通过导出学习记录,对每名学员的选学课程、学时、学习时间、取得学分时间、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抽查,因此,为正规学习秩序,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果,做到以下“三不准”:(1)学习期间不准为完成学习任务在短时间内突击学习;(2)观看教学视频时,不准拖拽进度条浏览播放或任其自行播放结束(不计入学时)。视频观看完毕后,大多数视频将要进行在线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合格分值60-100分不等)方能计算学时和取得学分(学分值0.1-2分不等)。(3)不准由他人代替学习。为防止替学,将根据选学课程进行抽考,检验学习情况。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