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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3-12-11 00-00-00

 

枣经普办字〔201320

 

各区(市)委宣传部、经普办,枣庄高新区政工部、经普办,市直各新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第三次全市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的重大社会动员,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搞好经济普查必须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确保经济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目前,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已进入清查摸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计划、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保证普查宣传不留死角,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领导,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启科为组长、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正鹏为副组长的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各新闻单位要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责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根据全市经济普查宣传的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素材,因地制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政府、村(居)委员会、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面向基层普查对象进行宣传动员,提高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分前期入户核查摸底、集中宣传、普查登记及复查、普查数据处理及资料开发应用四个阶段,各部门要结合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附后),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顺利推进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第三次经济普查重要意义,普查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及普查取得的重大成果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各级各部门重视支持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二、组织实施

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普办、市城市管理局、枣庄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枣庄电信公司、枣庄联通公司、枣庄移动公司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经普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将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各部门经济普查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安排

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顺利推进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前期入户核查摸底阶段(2013101-11月30)。这一阶段,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

(二)集中宣传活动阶段(2013121-12月31)。本阶段将集中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及“宣传日”活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另文下发),在全市掀起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高潮,为正式入户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三)普查登记及复查阶段(20141月—20143月)。围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实施,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普查,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并对违法违纪案件及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四)普查数据处理及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43月—2015年)。围绕普查结果,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组织人员编辑系列文章,宣传全市经济普查取得的重大成果,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四、宣传方式

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坚持阶段性的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活动相结合,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相结合的原则。

(一)媒体宣传

1、及时刊播经济普查动态信息。

2、开辟经济普查宣传专栏,对经济普查的背景、特点、意义、手段、成果等多角度开展报道。

3、对经济普查登记进行倒计时。

4、组织全市经济普查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网络宣传

1、开通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网站,及时公开、更新经济普查相关文件、信息和动态。

2、在枣庄统计信息网上对第三次经济普查网站进行图文链接,设立经济普查专栏。

(三)社会宣传

1、搞好“宣传月”宣传活动。以悬挂经济普查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开展文艺演出、发放经济普查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进行现场咨询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经济普查社会氛围,掀起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热潮。

2、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一是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牌等进行宣传;二是在普查地点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口号;三是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栏等进行经济普查宣传;四是在人流集中地,如商场、宾馆、广场、车站等,张贴经济普查公告、经济普查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经济普查字幕;五是充分发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在广大群众中当好宣传员;六是做好经济普查各阶段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工作氛围。

 

 

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启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正鹏  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孙爱国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尤    枣庄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永伟  枣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玉华  枣庄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陈振华  枣庄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杨雪沅  枣庄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孙海峰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