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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3-09-30 00-00-00

枣经普办字(201311

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

    《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已经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枣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内部管理,努力实现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枣庄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特制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则

   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分工负责制。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对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省经普办负责;副主任根据职责分工对主任负责;各工作组组长对分管主任负责;各工作组组成人员既实行责任分工,又要团结协作。对于重点工作事项,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安排。

   二、人员管理制度

   办公室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机关人员工作制度,严格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办公室组成人员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禁止喧哗、打闹、串岗闲聊、打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有事需向分管主任请假。办公室人员按照各工作组岗位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制。要严格执行普查保密制度,对普查、清查所得各项数据严格保密,不经报批程序严禁自行对外提供和发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党风、政风的规定,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卫生制度

    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卫生个人负责制。各工作组办公室每天安排1人值日。值日人员上班应提前到达单位,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负责切断电源、管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各工作组办公室坚持每日轮流清扫,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美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文件管理制度

   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文件的起草要全面、客观、完整,合理使用文种,符合格式要求,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洁,通俗易懂。文件在送领导审批或签发之前,必须反复校对确保无误。印制、发放文件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方可印发。凡正式行文应加盖单位公章。使用印章必须报请主任审批,由综合组登记后方可用印。盖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直观便于识别,不能盖歪和颠倒,不能压正文。印章不能盖在空白纸上。对有像片的证书、证件用印,不宜将印章盖人脸部,文件用印应压年盖月。打印文件必须保存原稿,应将原稿与一份成文一并存档保留,以备查阅。印发文件要做到文面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要按有关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做好各类文件归档、留存及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