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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3-06-07 00-00-00

枣统字〔201333

各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及驻枣单位: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的要求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325)文件精神,为促进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和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将我市2013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是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贯彻《统计法》为宗旨,把提升统计从业人员能力作为一项工作来抓,从而不断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为适应当前教育培训的新趋势,提升继续教育培训效果,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发了“统计继续教育网”(www.statsedu.com),为统计人员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在线学习平台。该平台全面实现了培训管理信息化、教材服务立体化,相比传统面授模式,具有学习方式灵活、课程内容丰富、节省培训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优势特点。

按照山东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的要求,今年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转变培训模式,通过“统计继续教育网”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二、培训依据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高、中、初级统计专业人员和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每年都必须接受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并计入其继续教育学分,作为其报考、评聘、续聘统计专业资格和持证上岗的依据。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不能取得当年统计教育学分,不准报考、评审和续聘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培训对象

本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组织内具有高、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从事统计工作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今后,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报名时,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晋升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培训安排

2013年度,我省统计继续教育开设3门课,培训课程为:《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必修),《统计法与统计执法检查》(必修),《人际沟通技巧》(选修)

1、现场报名。各区(市)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请于201366726到所属区(市)统计局缴费报名。市直及驻枣庄单位于726前到枣庄市统计局法规科(新城综合楼0421室)报名。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于201382前,持汇总后的《2013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到市统计局(0421室)报名,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及发票开具情况发送至邮箱zzfgk@stats-sd.gov.cn

2、登录个人账户。在“统计继续教育网”管理系统已建立个人账户的学员(截止到2013年,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自动开通账户)报名后先选择所在省份,然后直接登录(默认用户名: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进行信息修改、确认等操作;未在“统计继续教育网”管理系统建立个人培训管理账户的学员,请在登录区域点击“立即注册”(用户名:本人手机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注册信息填写完整,方可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教材《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学习手册》中“学习指导说明”部分。

3、网上培训。培训以个人自学为主。参训人员可以在“统计继续教育网”登录个人帐户,点击“进入班级”,选择相应课程,点击“开始学习”,观看辅导课件,完成章节练习。

4、网上考试。学员学习完成后,在学员平台“我的考试”界面下,选择相应的科目,点击“开始答题”,进行考试。如果一次考试没有通过,可以参加补考,共有3次考试机会。

网上考试时间截止到2013930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培[2008]44号文件规定,参加统计继续教育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考试费160(含教材《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学习手册》),由山东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开据发票。

六、成绩管理

在“统计继续教育网”参加本年度学习,两门必修课成绩合格后,学员可直接在网上打印合格证书,并携带本人从业资格证书到区(市)统计局或市统计局法规科盖章登记学分。系统将自动记录各年度学习情况,由市统计局备案管理。

七、网址及咨询电话

枣庄市统计局网址:http://www.zztjj.gov.cn/

咨询电话: 3316973

附件一:枣庄市统计教育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二:2013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xls

        

             

 

 

 

 

 

                       枣庄市统计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枣庄市统计教育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电 话

联系人

市统计局

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3316973

巩晨晨

综合楼0421室

市中区统计局

市中区兴安街270号

3050126

孙连光

薛城区统计局

永福中路2号区政府院4楼

5199156

王桂芝

峄城区统计局

坛山路166号区政府大院

7710195

刘伟

台儿庄区计局

金光路75号

6688979

赵怀山

山亭区统计局

府前路6号

8028955

刘兴军

滕州市统计局

北辛中路政务中心A楼407室

5888108

王斌

高新区经发局

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

8691622

高涵

高新区管委会

2013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姓名

*从业资格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本人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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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以EXCEL格式报送。

    2、带*的信息为必填项,错报、漏报均影响学员正常学习。

    3、手机号码不能以固定电话代替,否则将收不到系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