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
枣统字〔2013〕34号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及驻枣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3〕20号)精神,现将2013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全市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二、免试条件
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报考《统计法基础知识》一个科目。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2、已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免于考试,直接申领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
四、教材订购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不收考试费,只收教材费(一套四本65元), 请各区(市)统计局于
五、呈报材料
各区(市)统计局务必于
1.电子版考生信息(excel文件);
2.免考一门考生上报资格申请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具备规定职称人员上报资格申请表、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以上复印件用A4纸反正面复印,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结实材料袋内,封面要标注申报人姓名及材料目录。
附件一: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二: 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附件三: 统计从业人员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四: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枣庄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