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枣庄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
各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局各科(队、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共山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中共枣庄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市统计局党组结合实际,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制定了《中共枣庄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全市统计系统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以良好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中共枣庄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共山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中共枣庄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枣庄市统计局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
党组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国家统计局党组和省统计局党组若干规定、市委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深刻认识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呼声、体察基层疾苦、认真检查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基层统计部门的实际困难。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强化决策调研。健全完善先调研后决策的制度和机制。市局部署重要工作之前,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调研和论证,把决策建立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集思广益,进行前瞻性研究,把握指导工作主动权。推行“12511”调研制度,即每个县级干部每年分别选定1个区(市)、2个乡镇、5个“三上”企业、10个个体工商户作为调研联系点,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形成调查研究经常化、制度化。县级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根据工作特点,科级干部适当扩大基层联系点的数量。
(二)改进调研作风。到基层调研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围绕统计重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现场,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多、基础差的地方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切实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要就统计改革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基层统计工作者了解真实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重视调研成果运用,做好调研后续工作。调研后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书面报告。各区(市)局只对市局办公室发文安排的调研活动负责;安排工作座谈时,只限与调研内容有关的同志参加;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讲真话、报实情。
(三)实行轻车简从。市局主要负责人到基层调研,仅限区(市)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或区(市)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市局其他负责人仅限区(市)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不得层层陪同。县级干部外出调研,原则上只安排局内相关专业科室1-2名负责同志参加;不得超规格、超数量陪同。调研活动安排集体乘车。调研期间不悬挂欢迎横幅,不打电子屏,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调研期间要严格纪律,不在调研单位用餐,不得收受礼品。确需在基层就餐的,一律安排规定标准内的工作餐,并注意节俭。
三、进一步强化会议管理
(一)进一步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原则上,各科室、中心每年可召开1个工作会议;各专业科每年还可召开1个综合性年定报布置总结会;数据联审会从严掌握,严格报批;各类统计软件、调查制度培训和面向系统的教育培训,可采取视频会等方式,如特殊需要,一会一批。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可以合并召开或接续召开,力求实际效果。
(二)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人员。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科(室、中心)非综合性的全市性会议。各科(室、中心)组织召开专业性会议,分管领导一般不参加,确需出席的须经办公室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从严掌握。不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出席各科(室、中心)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三)严格控制会期和会议地点。全市性专业培训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中心组读书会要改进形式,实行自学、视频辅导和集体研讨相结合,提高效率和质量。
四、进一步改进文风
(一)减少文件简报。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严格各类文件、简报的编发,大力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进一步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二)控制发文规格。可以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不以市局名义制发。“会议纪要”类文件,一般不正式印发文件。市局向区(市)局发文,原则上以市局名义或市局办公室名义。未经授权,各科(室、中心)不得以函或其他方式向区(市)局行文。
(三)切实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建立“OA”系统,积极推广电子办公,降低运行成本。凡是不涉密的统计工作文件,一般通过市局内网发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
五、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一)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切实加强对出版印刷费、宣传费的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将经费向基层倾斜、向统计业务倾斜。
(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不组织宴请,会议期间不得安排任何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国家局、省局、兄弟地市及外省来枣庄检查工作、参观考察,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周到、热情、节俭。
(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加强油耗管理。外出公务时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依法统计,廉洁从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及各种论坛等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党组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要带头执行本规定。局办公室要会同机关党委定期督促检查,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定期向局党组报告规定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提出处理建议。
全市统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具体和便于操作的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