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意见建议的通知
枣统字(2012)33号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将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保障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统计局于
一、要充分认识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和结构布局等情况的重大调查。开展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查清5年来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要积极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要依照国家、省局《通知》精神,早谋划,早筹备,统筹考虑,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
三、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认真总结前两次经济普查的经验、教训,结合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范围内容、组织方式、保障措施、困难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广泛征求v见建议,积极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制定建言献策,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更加科学有效和圆满顺利的进行,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于10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和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