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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意见建议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2-07-13 00-00-00

枣统字(201233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将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保障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统计局于79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统字[201245号),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工作前置,主动开展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市局决定面向全市各级统计机构、普查工作者广泛征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和结构布局等情况的重大调查。开展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查清5年来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要积极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要依照国家、省局《通知》精神,早谋划,早筹备,统筹考虑,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

      三、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认真总结前两次经济普查的经验、教训,结合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范围内容、组织方式、保障措施、困难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广泛征求v见建议,积极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制定建言献策,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更加科学有效和圆满顺利的进行,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于1010日前将意见建议和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