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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祝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统计风采”书

作者: 来自: 时间:2012-05-30 00-00-00

 

枣统办字201255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为庆祝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宣传全国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热爱统计、献身统计的敬业精神,激发统计人奋力推进“三个提高”、“四大工程”建设的工作热情,丰富和活跃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展示统计人的文化艺术素养,促进书画爱好者交流和提高,推动和繁荣统计系统职工书画艺术的创新,国家统计局庆祝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组委会主办,国家统计局机关党委、离退局、信息报社承办庆祝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统计风采”书画展评活动。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统计局的活动要求,现将我市的组稿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

     二、组稿要求

    (一)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风格不限,提倡自撰诗词、联、赋等,以展现统计工作为主。不可简繁字体混用,草书、篆体、篆刻需附释文。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字注明作品类别、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编、所在单位、是否书协美协会员,并注明参赛作品种类。要求字迹易于辨认。投稿件数不限。

    (二)作品类别: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美术类(国画、油画等)。

    (三)作品规格:为便于画册编排,要求投稿作品尺寸68X139cm  4尺整宣,作品一般为竖式(硬笔书法、篆刻不限)。

  (四)展评不收参赛费、入选费、评审费。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装裱,并择优在《中国信息报》、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刊登。限于人力,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所有权和出版权。主办单位将编辑《庆祝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统计风采书画展评获奖作品集》。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中国国情国力》、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公布。

    三、组稿时间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中心)要积极组织发动我市统计工作者的参与热情,以区(市)科(室、中心)为单位于615日前将参评稿件报市局机关党委,经市局机关党委组织初选后统一报国家统计局组委会。

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