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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作者: 来自: 时间:2012-04-27 00-0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目前,统计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实现国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直接获取原始数据,这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国家宏观决策、科学管理和改善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广大企业积极配合下,目前联网直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同时,前一阶段的执法检查和媒体监督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规定,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等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确保国家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联网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联网直报工作的责任感

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

 

国统字〔201238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委(建交委)、商务主管部门:

 

  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使全国70多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国家数据中心或国家认定的省级数据中心节点直接报送数据,是我国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有利于规范统计活动,减轻企业负担,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级统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委(建交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联网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联网直报工作秩序,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改革顺利实施。

 

  二、坚决执行统计法,切实保障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

 

  独立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是企业作为调查对象的权利和法定义务。根据《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企业独立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企业统计数据,不得要求企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各级统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委(建交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广大企业在联网直报中独立真实地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资料。要坚决守住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净化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环境

 

  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网报之前将有关数据送相关部门审定的做法,都严重违背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规定,为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留下隐患。各级统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委(建交委)和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清理本地区、本部门有关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要立即予以废止。同时,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监督核查,对于违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真实独立上报,以及企业不抵制甚至迎合个别地方和部门需要、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坚决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委(建交委)和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行业统计工作。推动本地区或本部门所属企业严格依法设置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督促本地区或本部门所属企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有关制度规定,提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所需技术设备,为顺利完成联网直报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