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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重申有关纪

作者: 来自: 时间:2012-04-18 00-00-00

来源:中国信息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简化公务接待,促进廉洁自律,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统计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格规范迎送规格。国家统计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出差,由接待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一名单位负责同志出面迎送;司级及以下干部到基层调研、出差,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单位对口处室负责接送。

 

二、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出差,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国家统计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出差,由接待单位一名负责同志陪同;接待单位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陪同,减少接待车辆,尽量集中乘车。

 

三、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出差,要一律按照规定标准安排在定点宾馆、饭店住宿;按照规定标准安排工作餐,不搞宴请,不饮高档酒;开会时除茶水外,不得摆放水果和零食。接待单位不得搞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不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及土特产品。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出差,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以任何名义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及土特产品;不准到营业性娱乐、健身等场所公款消费;不准利用调研、出差之机带家属、子女公款旅游;公务活动期间午餐一律不准饮酒。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检查。财务部门对超标准接待不予报销;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