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鲁统办字〔2012〕39号文件
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鲁统办字〔2012〕39号文件的紧急通知
枣统办字[2012]39号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立即制止干扰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鲁统办字〔20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予以贯彻落实,并将一套表联网直报自查情况于
邮箱:zzpczx@163.com
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立即制止干扰企业一
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
鲁统办字〔2012〕39号
各市统计局:
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6万多联网直报企业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省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初步成功。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是实施企业联网直报的核心,也是这项改革成功的基石。为确保企业真实独立报送数据权利不受侵犯,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取得成功,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关于立即制止干扰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有关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的通知》(鲁统字〔2012〕26号)要求,对联网直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请于
一、各市统计局组织传达学习马建堂局长在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落实会议各项工作要求的情况。
二、各市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等违法行为的相关情况。
三、各市全面查找企业“一套表”2011年年报和2012年2-3月份定报联网直报在制度设计、调查单位库、数据采集处理软件、联网直报系统和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的自查情况。
四、各市统计局牵头组织清理、废止地方政府发文将统计局作为有关经济增长指标第一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有关情况。
联系人:王明辉
联系电话:86197760
邮箱:wanny@stats-sd.gov.cn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制止干扰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统办字〔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给予支持,保证了年定报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也有少数地方政府或政府机构发文,要求企业网报之前将有关数据送统计部门或其他部门审定。这种做法违背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规定,为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留下隐患。为确保企业真实独立报送数据权利不受侵犯,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取得成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本地区有关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的,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要立即予以废止。
二、加强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监督核查,坚决查处和曝光各种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政府文件和法规自查工作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废止的文件、整改的举措等),请于4月底前报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