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
枣统办字[2012] 34号
各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枣庄文化产业统计改革,提高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水平,经研究,定于4月上旬在市统计局召开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领导有关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
2、安排部署2012年度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任务;
3、介绍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分类及统计工作方案;
4、讲解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布置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报表任务;
5、培训文化创意产业网上直报程序。
二、会议时间
4月12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市统计局417房间(新城民生路629号,嘉汇大厦北临)
四、与会人员
1、各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分管局长及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人员各1名;
2、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人员1名。
五、其他事项
请于4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科,电子信箱:zztjshk@163.com。
联系人:冯永亮 张学军,联系电话:0632-3321603。
附件:1、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回执
2、参加会议的市直部门名单
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回执
填写单位: 填报时间: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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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加会议的市直部门名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体育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林业局
市旅游和服务业委员会 市档案局
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