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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2-03-30 00-00-00

局(队)科(室、中心: 

    根据政府办公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 4月2日—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为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室、中心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各室主要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各室休班后要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望各室、中心工作人员在清明节祭扫时,做到安全祭扫、文明祭扫,注意保护环境,确保祭扫活动和谐、有序。

 

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