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
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强
( 同志们: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在新形势下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为及时和全面反映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情况提供优质服务。 下面我就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改进文化宏观管理的手段和方法,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我国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反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也是反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迎来繁荣发展的黄金期,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水平和绩效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文化产业改革和发展情况,为党和政府进行文化改革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看到,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一个重要选择方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消费水平的重要手段,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充分反映文化产业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为提升经济发展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成效提供重要信息。 二、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以后,为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满足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宏观决策的信息需求,2004年由中宣部和国家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着手进行我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这一阶段的主要成果,一是制定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分类标准,第一次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统计范围、层次、内涵和外延,这个标准既符合我国实际,又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为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利用2003年统计年报资料对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进行了首次测算,初步验证了分类标准和方法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三是利用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单位数、从业人员数、经营和资产情况等主要指标进行了全面测算,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反映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规模和基本构成。这个阶段的探索研究,对建立我国文化产业统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后,国家统计局又利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主要指标进行测算,利用常规统计年报数据测算了2005、2006、2007和2009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就业人数等主要指标的数据。 2010年,按照李长春同志、李克强同志、刘云山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国家统计局正式建立了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制定了详细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方案和统计调查制度。2011年,国家统计局收集整理了相关数据,测算了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并上报党中央。目前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但在文化产业统计实践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随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远不能满足各级领导决策的需求。一是文化产业的统计基础依然薄弱。主要表现在:现有的文化统计基础数据不健全,统计口径不一致;在不少行业,特别是在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文化领域,尚未建立畅通的统计渠道;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在省级以下统计机构尤为突出。二是部门间的统计协调机制不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涉及到很多部门,职责分工还存在重复和空白,有些部门统计力量尤为薄弱,难以承担相应的任务。各级统计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和数据交流也存在一定的障碍。三是文化产业分类标准需要修订。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新兴文化业态的不断涌现,人们对文化产业的认识逐步深入,国家统计局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已经正式颁布实施,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文化统计框架,2004年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亟需进行修订。四是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还不高。2010年各地区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试行)》。从执行的结果看,数据质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文化产业数据不可比、不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多种原因,各地区对国家方案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部分地区间存在着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攀比的问题。 三、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针对目前文化产业统计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能力。一是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对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善文化宏观管理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要像重视经济统计那样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切实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基础性工作。包括加强统计力量,完善制度方法、基层数据和数据收集渠道等,在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框架下进一步规范文化服务业统计工作。三是研究建立畅通的部门间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党委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牵头、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管理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门的管理优势和信息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文化产业统计的整体水平。四是修订《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按照2011年9月份,中宣部、国家统计局与相关部门的研究意见,重点研究把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和与文化活动直接相关的软件设计服务等纳入统计范围,在试点、试算的基础上,确定新的分类标准。五是扎实开展数据的质量评估和审定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国和各地区文化产业关键指标数据的质量控制,建立相应的工作规范,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杜绝地区间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攀比现象。六是加大对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加大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宣传,多形式解读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引导社会正确认识统计数据。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拿出领导满意、专家认同、百姓接受的高质量的统计数据,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