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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落实和维护企业独立真实报告权确保企业联网直

作者: 来自: 时间:2012-02-28 00-00-00

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落实和维护企业独立真实报告权

确保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的通知

 

国统字〔2012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目前,各地正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企业一套表工作模式下联网直报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为确保企业一套表数据真实可信,有效防止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企业独立真实填报数据是统计法的神圣要求,是“四大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各级政府、各级统计机构和所有统计工作者都必须依照统计法要求,尊重和保障企业独立上报数据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代替企业上报数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修改企业原始数据。

 

  二、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利用多种方式做好企业依法统计的宣传工作,告知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更是企业的法定权利,增强企业的统计法律意识,支持企业利用法律武器自觉、主动抵制各种干扰。

 

  三、国家统计局将建立统计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制度,对企业联网直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国家统计局将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名单档案,记录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五、国家统计局将在企业联网直报数据上报后,结合各地的数据质量和“一企多址、一址多企”信息,对联网直报数据质量进行专项核查。

 

  各级统计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多管齐下,确保企业联网直报统计信息真实可信,坚决杜绝各种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确保“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国家统计局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