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企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的通知 》(鲁统字〔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
关于做好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的通知
鲁统字〔2012〕3号
各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保障企业一套表等四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的重要意义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是统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促进统计工作改革创新、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增强调查对象对企业一套表和联网直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促使调查对象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定义务,保障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统计报表上报率和源头数据质量。
二、切实履行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义务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为此,省统计局统一印制了《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见附件),将于近期下发各市。各地务必于2月10日前完成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全部企业的告知工作,同时确认企业收到告知书。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推进。
(二)精心组织。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科学组织、精心谋划,认真梳理、确定需要告知的全部企业名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告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告知到每一家调查单位。
(三)加强督导。各地在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过程中,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向企业送达后,要采取多种方式督导企业按要求及时通过联网直报方式提供统计资料,保证从2月下旬开始的企业一套表报送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
山东省统计局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
你单位多年来一直按《统计法》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国家所需的统计数据,为国家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做出了贡献。为了进一步促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提高统计工作综合效能、减轻基层统计填报负担和提高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决定自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制度。你单位作为法定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应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向山东省统计局直接报送统计数据,真诚希望你单位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
为推动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了解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法定义务和相关要求。
二、依法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满足企业一套表和联网直报工作要求。
三、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原始记录、会计资料等填报依据。
四、请按照山东省统计局规定的时间和事先分配的用户名、口令登录专门的联网直报系统,了解和获取企业一套表相关的统计报表和填报要求,如实、及时完成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并打印留存统计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你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对泄露企业统计资料和其他在统计调查中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政府统计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是保证政府统计调查顺利开展的关键。衷心感谢你单位对山东省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祝你单位在新的一年取得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