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俭朴局长在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
在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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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俭朴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2年的重点任务,签订2012年度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
下面,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服务发展,强化保障,2011年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的一年,全省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党p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推进统计行风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省局继续在管理类单位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教育,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省局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加强了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理解和把握。加强了《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教育,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扎实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参观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山东巡展,组织观看了《以制度建设夯实反腐倡廉之本之基》录像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西柏坡接受红色革命教育,集体宣誓并重温入党誓词,提高了教育效果。泰安市局组织观看了《算一算七笔账》、《慎独慎微警示录》等廉政教育片,莱芜市局邀请离岗老干部上爱岗敬业党课,部分市统计局也开展了许多特色鲜明的学习教育活动,都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工作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年初省局党组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市统计局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省局各单位对照责任书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自我纠正。完成了《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初稿,并上报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法制办公室。省局加大了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组织专门力量对原有机关管理制度重新进行完善和修订,制定了38项9万余字的综合管理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数的体制机制和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济南、东营、临沂、威海等市局先后修订了多个规范性文件,提升了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统计系统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省局加大了对统计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六市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进行了统计巡查。加强了对四大工程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大了2011年度全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局机关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等工作的监督,确保了公平、公正。对统计工作急需购买的900多万元物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并进行了全程监督,节约资金近140多万元,节约率达17%以上。烟台市局建立的工作督查制度,德州市局实施的廉政效能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工作。潍坊市局对7个县(市、区)进行了统计工作巡查,完成了三年对所属县(市、区)统计工作巡查一遍的目标。济宁市局采取统计、监察、司法三部门联合,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形式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了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选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省局认真履行与国家统计局签署的《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加强了对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省、市、县三级分别召开会议部署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省与市、市与县层层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初步形成了“纵横覆盖、上下联动”的三级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网络。省局从指导全省行风建设工作的角度出发,加强了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调研和与外省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交流学习,召开了济南、青岛等八市局参加的统计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工作原则、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提供了指导。聊城、菏泽、滨州市局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入手,淄博市局从作风效能公开承诺入手推进统计行风建设,均取得显著效果。枣庄市局开展的“建设阳光统计”为主题的行风评议,日照市局开展的“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青岛市局建立的“诚信卫士”廉政文化品牌,都卓有成效地推动了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2011年,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基层统计行风建设比较薄弱,教育活动的内容比较单一,统计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力度不够;统计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不足在2012年的工作中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切实加以解决。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做好2012年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2年,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为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统计核心价值观是统计人理想信念的具体诠释,是统计事业的灵魂。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是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升保障能力的内在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更是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统计核心价值观,认真把握其主要内容、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主题演讲、学习征文等活动,做到学懂、学通、学以致用。广泛宣传统计核心价值观,使广大统计人员广泛知晓、深刻铭记;认真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将统计核心价值观自觉落实到统计工作中,落实到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中。要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利用党课宣讲、专题活动、参观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统计法制和廉政教育,利用党校培训、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红色教育等形式和手段,强化依法统计、法律至上的工作理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创新统计文化的表现形式,利用统计文化的先进性和时代性,大力倡导健康向上、努力进取的文化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统计政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论文等产品的创新,推进统计宣传和服务社会的窗口建设,加强统计资料对外服务的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要强化数据质量建设,严格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扎实推进联网直报工作,改进统计数据管理的方法。
(二)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保障权力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各级统计部门拥有统计调查权、干部选拔任免权、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分配和使用权等各项权力。为了确保正确、合理、公平、廉洁地使用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各级统计部门务必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厘清职责权限,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完善防控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根据工作的变化重新排查风险点,随查随补,避免遗漏。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干部考核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干部述职述廉,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断推进依法廉洁统计。
(三)加强统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是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强重要工作和调查制度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加强对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要加强人事选拔任用、财务预决算执行、物品集中政府采购等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安全高效。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监督检查,以去年召开的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抓好监督工作,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要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统计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统计巡查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认真纠正,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可信。
(四)认真落实有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工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手段。要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化公务接待,压缩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行政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严格执行评比表彰的规定和申报程序,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加大出国(境)人员和经费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五)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伴随着统计数据生产变革的需要,统计执法越来越重要。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改进统计执法工作。加强统计案卷评审,促进统计执法检查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联合执法方式的探讨和运用,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认真查办统计系统的违纪违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和失职渎职行为。加强信访举报和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并组织核查。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将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的水平
今年全省统计工作艰巨而繁重,统计使命重大而光荣,为统计工作提供保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重要。各级统计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将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一)提高认识,努力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全面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这四种危险。把消极腐败定为四种危险之一,足以说明党中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统计事业在新的发展时期同样面临着诸多的考验,“以数谋私”、“以数寻租”的现象和问题时有发生。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日程,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在统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反腐倡廉的战略性措施。各级统计部门要继续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强化责任。特别要细化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统计整体工作之中,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的各项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问责制度,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搞好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文明创建、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要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纳入考核体系,分解工作、量化分值,做到共同覆盖,同步发展。特别要将违法违纪违规列入考核目标,实行 “一票否决”。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建设。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要明确职责、知行合一、严于律己、求真务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大力推进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