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枣庄民意通》等网络问政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统计局
关于认真做好《枣庄民意通》等网络问政
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局(队)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应对迅速增长的互联网民意诉求,切实推动网民反映统计方面问题的有效解决,根据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日报社《关于印发<关于开设“枣庄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纠办发[2010]5号)要求,就做好“枣庄民意通”网络问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枣庄民意通”栏目设置内容
《枣庄民意通》专栏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日报社共同在鲁南在线开办,设置了“反馈精选”、“热点排行”、“政务动态”、“发展规划”、“法规公文”、“人事信息”、“财税信息”、“民生热点”等八个栏目。网民可通过各个专栏发布投诉、咨询等问题,相关部门的答复也将在栏目页面中显示。
二、网民反映问题及对所反映问题的答复方式
如网民反映统计方面的意见、建议、投诉或咨询等事项,进入鲁南在线(http:∥www.ln632.com/),点击“枣庄民意通”进入,再点击首屏中“我要发言”按钮,进入反馈咨询页面,根据各项提示填写所反映问题的对象、内容、类型、标题以及反映人个人信息等。对网民反映问题的答复由纪检监察室按照办理程序及方式进入后台查询,通过点击“民意通”首页的“部门回复”栏,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网民可以直接在网页中查看反映问题的回复。
三、办理程序
按照“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权责明晰”的原则,逐步构建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的工作模式。
1、受理。网络问政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凡对网民反映、投诉、咨询等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分办、转办。
2、调查处理。各分局(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在收到转办件后,应先与反映问题当事人联系,调查了解,弄清事实,对咨询类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对投诉类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送并回复当事人。
3、督办及责任追究。对网民反映的涉及统计方面的问题,市纠风办对系统分局(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办理而不及时办理或对答复、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将发函进行重点督办。在重点督办期间,责任单位(科室)仍未处理回复,被作为跟踪件纳入本年部门政风行风评议考核体系的扣分项目。对同一问题,连续督办两次仍未处理回复,被市纠风办通报或在当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扣分影响市局行评整体工作的,市局将在年度考核中取消相关科室(单位)及人员的评先树优资格;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映问题强烈且不认真整改的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答复。各分局(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交市局办公室(附电子版),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在线答复。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网络问政工作是当前开展的一项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新的有效途径,是网民与部门沟通无障碍无门槛的交流平台,可以全面倾听广大群众的心声和呼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推动部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把该项工作列入本年度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新起点,抓好抓实。
2、发挥好各级联络员的作用。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市局各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各分局(局)也要明确1-2名联络员,作为网络问政平台交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分办、转办事项的办理、答复、报送等。
3、健全制度。要结合系统工作实际,着重建立健全网络问政工作定期协商制度、信息互通制度、问题办理及督办制度、结果反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定期通报制度等,对转办事项不按时调查处理并回复的,将在市局业务网进行通报。
4、强化落实。要把有效解决网民提出的问题作为网络问政平台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以此推动网民反映问题的解决,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附:鲁南在线(枣庄新闻网)及《枣庄民意通》专栏网
鲁南在线(枣庄新闻网)网址:www.ln632.com
“枣庄民意通”网址:myt.ln632.com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