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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银田同志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培训的讲话

作者: 来自: 时间:2011-08-23 00-00-00

(2011年7月31日 济南)

 

同志们:

    今天是星期天,又是济南最炎热的季节,把各位局长和同志们急急火火地召集在一起,目的是共同研究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和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工作任务。之所以急着开这次会议,是由于国家局新增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制度,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俭朴局长指示:“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不只是增加的一项统计工作任务,更是一项新的政治任务,要全力以赴做好。保障房指标是节能减排后的又一约束性指标,要借鉴节能减排好的做法。请尽快与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起草并转发文件,尽快开会布置,圆满完成保障房统计工作。”在此,我想就如何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和建设领域几项重要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已确定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今年2月份省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姜大明省长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电视会议上说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是没有条件可讲的硬任务,也就是完不成任务就摘乌纱帽的指标”。全省各地政府都签订了责任状,对社会各界做出了承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成好这项任务,既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更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也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按照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完成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其中今年要建设1000万套。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逐步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建立一套规范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信息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同时,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房价居高不下、高档住宅供应比重过大、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难以保障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是重要措施之一。这是稳定房价,解决我国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今年全国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000万套,其规模已经超过商品房,将明显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市场供求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为适应房地产市场这种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党中央、国务院迫切需要及时准确地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信息。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建设是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和完善的需要。为及时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进展情况和运行态势,近年来,各级统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在2010年房地产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中,增加了部分反映保障性住房投资与建设情况指标,开展了有关数据的分析研究工作。由于现行统计制度中没有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作出明确划分,保障性住房的统计范围也没有明确的界定,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与建设部门的数据存在较大差距。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从部门管理需要出发,曾经在2009年建立过一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该制度包括11张报表,采用月度统计的方式。前两年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基本上来自这项统计制度。该项统计制度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指标过于繁琐,基层填报难度大。更主要的是没有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概念和范围作出各相关部门均认可的统一和规范,除了住建部发布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计数据外,其他有关部委基本上也是按照各自的理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进行发布和解读。这不利于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准确把握保障性住房统计信息。在此背景下,由国家统计局与有关管理部门合作重新制定一套标准统一、规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也得到了包括住建部在内的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建设是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丰富了国家统计内容,进一步加强了部门统计与项目统计之间的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国家统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三)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能力的需要。建设领域统计系统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队伍,多年来较好地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市场的统计、监测与分析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统计信息,为制定建设领域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项单独的统计制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既与房地产和投资统计制度密切相关,又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规定,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与资金筹集情况等大量数据需要主管部门提供,如何做好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是对建设领域统计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同时,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可以深入开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析和研究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分析能力。

    二、缜密务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是国家统计局重点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马建堂局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投资司尽快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经过几个月的调研、方案设计、论证,国家统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几天,国家局在吉林召开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布置会议,许宪春副局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各省市自治区统计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涉及部门多,统计的内容多,社会关注度高,工作开展具有相当难度,应该说,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是在敏感时期,推出一项敏感任务。统计数据质量如何?效果如何?备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各市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缜密组织,务实求真,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贯彻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提供保障。国家局规定8月29日前,各省市必须按制度要求上报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据了解,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相当重,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2.82万套。截至6月底,我省保障房建设任务已全部落实到1073个建设项目中。建设任务重也就意味着统计任务重,国家局称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是建设领域统计的第四个专业,我认为定性比较准确,且不说这项工作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就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过程讲也非常恰当。第一,持续时间长,至少要5年;第二,工作难度大,涉及其他7个部门,沟通协调难;第三,统计内容多,3张表不算分组,指标达到515个;第四,项目数量多,全省上半年就达到1000多个项目。现在离国家要求第一次上报数据时间不足一个月。在不足一个月时间里,各市要完成文件会签、人员调配、制度修订、项目清理、制度布置、程序培训、组织填报、数据审核、数据处理、数据评审、数据上报等工作,难度非常大。会议结束后,各市要迅速行动,不等不靠。一是汇报好。各位局长要把会议精神向局主要领导、向市有关领导汇报好,争取在人员和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落实责任。不但统计局内部调配好人员,指定专人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还要与各部门协商,落实固定的联系人,落实各部门责任。三是做好文件会签。积极主动与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当地实际起草、会签文件,提高文件的约束力。四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根据文件、制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困难估计充分,把问题考虑全,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明确任务,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各市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填报数据,不得随意更改统计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分组填报数据,不得变通。专业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熟悉主要指标及相关逻辑关系,认真做好县级统计人员的业务及程序培训工作,及时对部门、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统计报表进行充分、有效地指导,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统计局和省局的文件通知中,对各部门职责分工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主管部门从县级开始向统计部门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和完成情况数据。由于涉及部门较多,统计部门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在理解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共同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和发布工作。同时,在保证统计部门数据上报的前提下,确定各级主管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的时间和形式。

    (四)严格审核,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成败,也是检验建设领域统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契机。各级统计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按时采集部门数据并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估。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方法,加大项目统计数据复核力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的质量。特别是对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认真核实调查对象是否属于统计范围,及时和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保持联系,对存在问题数据要及时修正。

    (五)严守纪律,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保密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约束指标。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计信息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非常重要也非常敏感。各级统计工作者一定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统计法及保密法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数据保密工作。同时,严格为调查对象保密,各级统计机构和人员不得泄露基层项目库的信息。

    三、准确判断,把握好今年下半年投资发展趋势

    各市要积极关注经济形势新变化,深入调研、深入分析影响投资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科学反映投资总量,准确判断和把握下半年投资发展趋势,既防止投资出现大起大落,又要防止投资趋势与经济大势不符。

    (一)推动我省投资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我省以投资增量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没有改变。为了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上下以投资带动经济发展、以投资增量调整经济结构的主动性、积极性高。上半年,全省5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95个,20亿元以上项目26个。特别是青岛、东营、烟台、潍坊等4个市,5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21个,20亿元以上项目22个,分别占全省的62.1%、84.6%。上半年我省月度投资增速,都在22%左右,这是各地对大项目抓的早、抓的紧、抓的实的真实反映。

    2.我省民间投资进入活跃期,自主投资是主动力。上半年,我省民间投资8815.1亿元,增长26.6%,比国有投资增速高19.9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81.2%,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4.9%,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绝对主力。

    3.跨越发展服务业,服务业投资不断得到重视。上半年,第三产业投资5279.7亿元,增长24.3%,高于全部投资2.4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8.6%,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进入加速期。

    4.区域战略成为新引擎,打开了投资发展新空间。上半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投资5284.2亿元,增长22.9%。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投资1564.3亿元,增长22.5%。区域战略带动效果逐步显现,强力支撑和带动投资增长。

    (二)影响我省投资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将对投资外资引进产生影响。从国际看,进入复苏阶段的世界经济总体回落。特别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着通货膨胀上升的压力,就连引领世界经济复苏的金砖四国也难以幸免。1-5月份俄罗斯CPI同比增长9.6%,印度9.1%,巴西的CPI在6.6%。为了缓解通胀压力,世界各国的金融政策相继调整,限制了资本的流动性,对实体经济的国内投入和输出投入更加谨慎,为投资资金的引进带来了较大的困难。1-6月我省外商投资264.1亿元,同比下降11.2%,增速比一季度低8.8个百分点。如果持续下降,对投资增长的影响不可小视。

    2.稳健而趋紧的货币政策将对投资资金融资产生影响。从国内看,通胀压力加大,今年央行六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三次加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际转向趋紧,对投资建设资金贷款规模必然产生影响。上半年投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同比增长10.4%,比去年同期回落13.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中银行贷款同比增长12.2%,比去年同期回落11.6个百分点。同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空间与规模政策不会放松,投资资金的需求压力将逐步显现。

    3.企业自筹资金能力下降,企业投资信心不足。从当前PPI看,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速度一直低于购进价格。工业生产基本要素价格不断上升,工业生产成本在不断上升,出厂销售价格却不能同步上升,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自筹资金能力在下降。特别是基础性材料及产品的上涨,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导致企业投资信心不足。全国企业景气调查结果显示,二季度,企业家信心指数为132.4,比一季度回落5.0点。

    4.投资总规模增速放缓,投资总量扩张空间降低。上半年,全省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计划总投资3.3万亿,同比增长24.4%,增速比一季度低6.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5.5个百分点。投资总规模增速放缓,特别是与上年相比,投资总量扩张空间相对降低。如果下半年,投资新开工项目没有较大幅度增长的话,我省投资总量扩张空间和速度,都会受限。

    四、严格执行新方案,提高投资统计数据协调性

    国家统计局对投资数据评审方案又进行了修订,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了建筑业营业税占全部营业税的比重、中长期贷款增速及变动趋势与投资增速的比较。同时,调整了各评审指标权重,外部指标提高到50%。国家局已明确表示,建筑业营业税的总量位次将是评估判断各省市投资规模大小、确定各省市投资总量位次的主要依据。营业税的变动趋势将是判断各省市投资规模变动趋势、确定各省市投资增速变动幅度的重要参考。我省在统计数据协调性上,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影响数据协调性的根本性因素,即建筑业营业税、中长期贷款支撑力度不够等,还没有取得明显改观。

    (一)严格标准,内控质量。按照国家投资数据评联审方案,我省投资数据内部协调性差距最大的是亿元以上项目投资比重低、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与全部投资增速不协调。我省亿元以上项目投资比重在全国一直处在25-26位之间,亿元以上项目占比2008年为36.8%,2009年为40.4%,2010年为46.7%。这三年比全国平均分别低11.6、7.6、6.5个百分点。今年1-6月我省为43.6%,比全国(54.0%)低10.4个百分点。我省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三,按理说我省投资项目的大型化水平不应该低于全国。国家局规定亿元以上项目必须上报手续资料和项目开工依据等资料信息,并对项目入库实行逐级审批。我们在调研时发现,有的市存在拆分项目的现象。各市要严格执行项目不可拆分的原则,组织项目如实填报,切实提高项目数据质量。

    (二)突出重点,外控协调性。各市要突出重点,加大对投资数据外部协调性控制力度,特别是投资总量与建筑业营业税以及中长期贷款的相关性等。上半年国家对我省投资数据调整幅度大,就是因为建筑业营业税总量不支持。从各市看,有的市建筑业营业税推算的建安工程投资占上报投资的比重很低,数据协调性较差。各市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监测税收发展趋势,深入分析建筑业营业税和投资总量反差较大的原因,提高建筑业营业税对投资数据的支持力。同时,也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掌握信贷规模的变化趋势,提高投资发展趋势判断能力。

    根据投资总量评估控制思路以及国家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评审方案变化,我省也调整了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评审方案,并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实施,现在各市的数据联审结果就是根据调整后方案评审的。其实,在今年上半年的投资月报中,省局已经开始利用相关指标的趋势对各市总量数据进行评估,并要求数据不协调的市对投资总量进行了调整。从7月份月报开始,省局将对各市投资总量、速度进行“双评审双控制”,即依据建筑业营业税、中长期贷款、亿元以上项目投资比重、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等相关指标,对各市投资总量、速度的支撑程度、相关指标的协调性进行评审,综合分析判断各市投资总量和速度,确保各市投资总量和速度与相关经济指标一致。各市在数据上报前,要认真分析投资主要数据的协调性,特别是建筑业营业税、中长期贷款对投资总量、速度支撑力度,确保投资数据的准确,相关指标的协调、匹配。

    五、强化基础,迎接全国投资项目大检查

    国家统计局初步决定,今年10月份在全国进行投资项目集中检查。本次检查由国家局领导牵头,投资司成立项目检查办公室。检查模式拟采取“三上”企业检查模式。检查人员从各省市抽调,每省抽取5人,包括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检查项目大省随机抽3个县,小省随机抽2个县,每个县随机抽10-20个投资和房地产项目。检查内容是企业、项目基本情况,数据填报的原始依据,各种统计报表内容的真实性,项目现场进度等,主要检查投资完成额的真实性。

    上半年,省局到部分市调研时,运用国家检查的模式对部分县市区的项目进行了抽查。存在项目无固定统计人员、无连续完整统计报表、无数据填报依据资料的现象。依据“三上”企业检查的经验与教训,项目统计基础工作不过硬,统计数据就没有支撑力,就没有说服力。省局将制定自查方案,各地要对所有项目基础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强化项目统计基础,确保项目有、项目实、项目资料完整、数据填报依据充分。8月份到9月上旬,各地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9月下旬,全省将集中检查一次。10月上旬前,各地要完成整改,保证项目统计客观真实,迎接国家检查。

    同志们,今年,建设领域统计改革多、任务多、标准严、要求高,为建设领域统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各级建设领域统计系统要发扬优良传统,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