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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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4 00-00-00
滕州市及龙泉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枣庄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决定于2010年6月中旬至8月初在滕州市龙泉街道开展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为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为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宝贵的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枣庄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是为全市人口普查探索经验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拟成立由市人普办、滕州市及龙泉街道人口普查机构相关人员组成的枣庄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另文下发)。
二、狠抓工作落实
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试点经费由市及滕州市两级共同负担;试点所用调查表由市人普办负责印刷,其他试点物资由滕州市人普办负责制作;试点业务及宣传工作在市人普办指导下,由滕州市及龙泉街道负责具体实施;试点区域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负责解决试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通力合作,确保试点圆满成功。
三、认真总结经验
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为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摸索总结经验。因此,各级在试点工作中要善于积累经验,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