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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区(市)统计局的决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10-02-11 00-00-00

2010年2月11日9:14:4

枣统办字[2010]8号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按照市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对区(市)统计工作综合考核,依据得分结果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滕州市市中区、台儿庄区统计局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单位,特此通报。

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