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省统计局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09-10-30 00-00-00

2009年10月30日9:36:57

枣统字[2009]47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局(队)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行统计工作巡查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我市迎检准备,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巡查工作

    开展统计巡查,是省统计局对我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因此,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并以此次巡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对照上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完善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要研究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搞好自查自纠。要加强上下联系与沟通,确保迎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要明确和把握迎检工作的重点

    此次省统计局的巡查重点,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全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情况、维护模式、部门数据的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四是各种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情况、指标间的协调匹配情况、合理合法情况;五是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贯彻情况;六是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案卷评查情况;七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乡镇统计机构建立、人员配备、报表的规范化管理情况等情况。各区(市)和市局(队)各科室要根据巡查内容作好全面准备,特别要对照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署,严标准、高质量地对照落实,以全面展示我市统计工作水平,展现全市统计系统政治建设、物质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统计建设的成果。

    三、要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迎检工作扎实有效,市统计局决定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检的组织准备。按照市局内部工作职责,对此次省局巡查重点实行分工负责,即: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落实情况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局普查中心负责;全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落实情况由市R&D资源清查办公室、局贸易科负责;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情况、维护模式、部门数据的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及局普查中心、计算中心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情况、指标间的协调匹配情况、合理合法情况由局综合科、工业科、贸易科,市农调队及其相关专业负责;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贯彻情况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案卷评查情况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由法规科负责。各区(市)也要参照市局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

  附件:《山东省统计局进行统计工作巡查通知

二〇〇九二十九

  附件:鲁统字〔2009〕88号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

进行统计工作巡查的通知

淄博市、枣庄市、济宁市、滨州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统计工作巡查办法》(鲁统字〔2008〕12号)的规定,省统计局拟于2009年11月对你市进行统计工作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四落实”情况。

 (二)全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的“四落实”情况。

 (三)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情况、维护模式、部门数据的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四)各种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情况、指标间的协调匹配情况、合理合法情况等。

 (五)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贯彻情况等。

 (六)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案卷评查情况等。

 (七)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乡镇统计机构建立、人员配备、报表的规范化管理情况等。

  二、巡查步骤

 (一)听取工作汇报。巡查组听取市统计局工作情况汇报。

 (二)召开座谈会。分组进行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三)进行实地调查。选择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

  三、巡查要求

 (一)各有关市接通知后,认真做好迎接巡查的准备工作。

 (二)巡查期间,无特殊情况,科以上负责同志不得外出。

                                 OO九年十月十九日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