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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09-08-24 00-00-00

2009年8月24日8:51:49

枣政办发[2009]64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人民银行市服务业办公室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人民银行、市服务业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加快城市转型步伐,现就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促进我市城市转型,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环节;是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就业富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各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国家当前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把服务业作为新的信贷投入增长点,制定落实金融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构筑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为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二、突出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服务业发展战略目标,加大对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生产性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突出加强对全市6个重点服务城区、15个重点服务园区、30个重点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确保当年服务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新增占比不低于 1/3,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5个百分点。
  (一)文化旅游业。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把文化旅游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突破口,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手段,加大对“两个龙头、五个节点”建设和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针对“二日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星级酒店、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金融扶持。
  (二)现代物流业。按照全市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各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大对枣庄港、台儿庄港、峄城港、滕州港四个枢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推进大运河物流基地、铁水联运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变。
  (三)专业市场群。各金融机构要把支持专业市场群建设,同支持优势产业、特色园区、名优产品和镇村民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打造专业特色突出、吞吐辐射能力强、吸纳就业人员多、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的特色专业化市场集群。重点支持以伦达国际商贸城为龙头的小商品市场、以森博国际家居中心为龙头的家具市场等。
  (四)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对交通、信息、科技和中介等服务业支持力度。一是以建成“数字枣庄”的基本框架为目标,加大对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建设。二是大力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三是积极支持人才、劳动力、法律服务、会计、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为发展代理、代办、经 纪、拍卖等业务提供资金结算、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适应服务业发展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等规章制度,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健全信贷营销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扩大授权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办贷效率。根据服务业不同类别企业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调整贷款期限结构,并根据信用等级,实行差别优惠利率。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机构的作用,增加信贷资金来源。
  (二)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一是对文化旅游、生产性服务业等大型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行立项,采取旅游门票收费权质押、银团贷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集合债等形式加大信贷支持。二是对现代物流、专业市场项目企业,采取物流监管动产质押、市场收费权质押、担保公司担保、资产抵押特别是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的方式,支持市场法人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其流动资金需要;采取担保商会担保、联户联保、仓单质押、柜台租赁权抵押、循环贷款、商贷通等贷款方式,解决商贸市场商户“短、少、频、快”的资金需求。三是努力激活农村和城市消费市场。大力推广使用贷款证,加快农民工银行卡、“惠农卡”和“齐鲁乡情卡”的发行和推广力度,为农村服务业发展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拓宽农村土地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稳步推进住房、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积 极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繁荣城市消费市场。
  (三)优化支付结算环境。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服务业需求特点,调整和优化网点结构布局,在各主要景点、景区、宾馆、酒店、超市、大型专业商贸市场等安装 POS 刷卡终端、ATM 机;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在传统柜台结算方式基础上,提供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信用卡或邮政绿卡等方便、快捷的个性化结算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财务辅导、理财规划、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提高服务业财务管理能力;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优势,加快资金清算;开展反假货币、支付结算宣传咨询,加速服务业资金周转。
  四、优化融资环境
  (一)建立服务业发展协商机制。建立由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市相关部门、各银行机构参与的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协商机制,建立服务业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融资问题。
  (二)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金融产品宣传推介制度。由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建立服务业项目发展储备库,不定期向金融机构提供项目目录,会同市人民银行分类组织银企项目对接推介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介绍、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服务业信贷产品和结算方式的宣传推广力度。
  (三)建立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的倍增放大效应,建立服务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考核中服务业贷款增量权重,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四)加强服务业发展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建专业化担保机构,放大担保融资能力,防范服务业行业风险;建立以商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为主体的“自愿组合、多户联保、风险共担”的大联保组织,防范信用风险;组建信用担保商会,解决服务业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