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
2009年8月11日8:22:56
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统计局:
根据《枣庄市统计工作巡查办法》(枣统字[2009]14号)]和《2009年统计工作巡查方案》的规定,市局决定于8月中旬进行统计工作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㈠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区(市)局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经费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备情况;部门、企事业统计机构设置情况,统计台帐、原始记录以及统计报表的登记归档保存情况。
㈡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情况。各专业报表布置是否规范;统计报表收集的方式和渠道情况;各专业的报表上报率和有效率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和改革、改进等方面的措施情况。
㈢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发布的GDP数据及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是否与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的一致;各专业数据机表核对情况;统计数据源头的质量情况。
㈣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对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情况;对辖区内统计资料公布管理情况;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情况。
㈤法制工作情况。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情况;案卷制作装订保存情况;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重点是统计“五五”普法情况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情况;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㈥统计手段现代化建设情况。区(市)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情况;乡镇(街道)统计站联网互通情况;乡镇(街道)、企业报表网上直报情况。
二、巡查程序及方法
㈠听取被巡查对象情况汇报。
㈡对被巡查对象相关制度数据质量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㈢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及2个企业进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数据质量检查。
㈣开展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
㈤将有关巡查情况与被巡查对象领导班子沟通后形成统计巡查报告。
三、巡查时间
峄城区:8月11——12日
薛城区:8月13日—14日
市中区:8月18—19日
四、巡查日程安排
时间 |
综合组 |
数据质量组 | ||
第 一 天 |
上午 |
召开区局中层以上干部动员会,听取区局党组汇报 | ||
下午 |
问卷调查及座谈 |
对GDP核算及相关专业数据进行检查核对分析座谈 | ||
第 二 天 |
全 天 |
分组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实地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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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统计局
二00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