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服务业办公室、统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各区(市)及
2009年7月13日10:44:26
枣服字[2009]69号
各区(市)服务业办公室、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市政府《枣庄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精神,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现将2008年度服务业发展情况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步骤: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组织自查申报,在自查的基础上,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发展和实施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自查内容:请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依据《枣庄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总结检查本地区2008年度服务业发展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1)2008年服务业发展基本情况,特别是增长速度和结构变化情况,重点行业发展情况,三大载体培育发展情况,服务业投资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工作的创新与突破,成功做法与经验;(2)服务业发展的成效,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对财税、环保、节能、降耗的贡献,对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3)如何有效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4)服务业下步工作主要思路、目标与措施。
三、自查要求:开展服务业发展情况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工作部署,是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考核办法的评价指标、范围、口径、基本要求和本通知精神,及时提供各项工作情况及数据资料,确保上报资料及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市考评组将对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和初选。
四、报送时间:请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由服务业办公室和统计局共同行文,一式3份,连同相关的主要文件资料等,一并于
市服务业办公室联系人:单建勇,电话:3342800,电子邮箱:ZZDSJY@163.COM。
市统计局联系人:王文杰,电话:8687680,电子邮箱:FFE1102@163.COM。
附:枣庄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
二○○九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服务业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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