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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省及各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通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09-06-05 00-00-00

2009年6月5日8:53:31

 

 

鲁统字[2009]50号

各市统计局、经贸委(经委、发改委):

    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将2008年全省及各市万元GDP能耗等指标予以公布。

    200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要求,把节能降耗作为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措施,各项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节能降耗目标。全省万元GDP能耗1.10吨标准煤,比2007年下降6.47%;万元GDP取水量80.76立方米,比2007年下降10.67%;万元GDP电耗1001.08千瓦时,比2007年下降6.3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和万元农业增加值取水量分别比2007年下降10.24%、8.21%和6.06%。

    当前,我省各项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也应当看到,各市的节能降耗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很艰巨。2008年上半年,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各市“十一五”后三年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测算表的通知》(鲁节减办字[2008]6号),提高了我省“十一五”后三年的节能降耗目标,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节能降耗,把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确保完成“十一五”后两年的节能降耗目标。

   

    附件:1、2008年全省及各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

          2、通报数据说明

    (附件见随后下发的纸介质文件)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