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蒋英建同志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市有关部门:
现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蒋英建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蒋 英 建 同 志
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第一次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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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全国、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和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王军民等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责任感
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决定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及时地了解统计信息,更加充分准确地认识国情,了解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和公众更好地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对国家有利、对地方有利、对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利的重大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自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3年因非典原因推迟一年)以来,今年已是第二次。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将扩大主要能源品种和水的消费量的统计范围,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消耗统计的需求。同时,也为我市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摸清家底,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科学推进城市转型战略的实施。因此,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强化措施,努力把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坚持依法高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国务院确定今年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尽快组建工作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单位清查,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科学指导,统筹安排。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必须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普查过程中,要总揽普查工作的全局和全过程,兼顾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周密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普查组织实施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要提前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提高经济普查的效益。同时,对普查员的选调、培训及清查摸底等工作也要抓紧做好。
(二)要深化宣传,营造氛围。经济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动员,搞好宣传发动,把社会力量广泛地动员、组织起来,取得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是保证普查圆满成功的前提条件。特别是这次普查涉及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消除他们心中的种种顾虑,做到积极配合、如实申报,宣传工作至关重要。各新闻单位都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积极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广泛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村)委会的作用,重点加强对私营、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有效解决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愿据实申报营业收入等问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依法普查,保证质量。在普查工作中,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抓工作质量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质量责任制,层层把关,分级负责。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普查与统计执法、普法相结合,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做到时效性强,质量好,水平高。普查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资料,确保普查机构和普查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级普查机构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提供普查资料的管理,严格普查资料的保密制度,消除企业和单位的填报顾虑。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也是我国历史上调查范围最全、普查信息量最大的大规模社会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而且时效性很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一)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普查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已列入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之一,市政府督查室也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分月、季度重点调度督查的内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责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抓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经济普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过问,亲自部署,及时研究协调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抓紧成立普查工作机构,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力量,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尽快启动工作。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普查人员,负责本系统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把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把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到个人。
(二)要切实搞好协调配合。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不要认为是统计部门或哪一个行业、单位的事情,搞好经济普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枣庄市第二次经v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尤其是掌握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面资料的工商、税务、机构编制、民政、经贸、外经贸、建设、质监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各级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完整的相关登记资料,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各部门都要做好本系统经济普查的摸底、登记、审核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统计、宣传、财政等部门也要积极发挥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为普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对于配合不力,工作不认真的行业和部门及时给予通报批评。这次经济普查,国家、省、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家一定要有全局意识,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共同做好普查的每一项工作。任何部门、行业、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讲条件、打折扣或者故意拖延推诿,如果哪个部门、哪个行业、哪个单位、哪个人不认真对待,配合不力,敷衍了事,出了问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严格落实普查经费和办公条件。经费是开展普查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为此,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已下发了专门文件。各级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各项普查经费及时到位。同时,要尽快落实各级普查机构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数据处理设备,确保普查工作的技术保障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也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实事求是地提报预算,尽可能地降低普查成本,提高普查效益。
同志们,开展经济普查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而艰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第二经济普查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