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继续开展2007年度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和城乡划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实事求是,确保2007年度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和城乡划分工作的顺利完成。望各区(市)、高新区经发局于12月底前做好城乡划分实地自查。市局确定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省局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单位的城乡属性是否与实际相符合;县级政府所在城区(或镇区)及其它镇区的村级单位的城乡属性是否与实际相符合,特别是村级单位的完全连接和部分连接是否与实际相符合,是否与国家规定的判断标准要求相符合。特殊区域,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检查的重点是城乡属性为2、3、6的村级单位)。资料上报时间:2008年1月12日前上报市局法规科(邮箱地址:zzfgk@stats_sd.gov.cn)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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