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统计局四项措施力促统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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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09 00-00-00

为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建设,更好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推进统计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国统办字〔2015〕72号文件精神及市统计局对统计法制宣传月的工作部署,薛城区局精心组织、及时安排,采取措施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一是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挂图和播放宣传口号。12月3日,由区统计局办公室和法规股负责制作宣传条幅两幅、悬挂在机关门口的两侧,同时播放宣传材料并发放传单。12月4日,在全区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启动《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全局人员上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统计法》宣传咨询站,播放《统计法》宣传光盘,向过往行人发放《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统计法律法规咨询达30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
二是组织局职工参加普法考试。为了进一步巩固普法教育的成果,根据区普法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12月4日9:30-11:00,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普法考试。通过此次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不但提高了区统计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而且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以会代训宣讲统计法。一是借助召开的的各专业年报会、专业培训会等机会,和参会人员就依法统计开展座谈,大力宣传《统计法》的有关内容,对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进行讲解,要求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统计。二是以“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统计内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统计法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制定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专门制定2016年法制工作计划,对法律意识不强的企业,通过大力度走访、检查,送上印发的宣传册进行现场普法,提高宣传效果;对新增规模企业、统计基础薄弱企业等进行重点培训,宣讲统计法律和法规,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