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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局五项措施贯彻全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12-01 00-00-00

       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落实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枣庄市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枣庄统计法治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五项具体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完善统计法制建设。完善的统计法制体系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所在。要积极关注《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修改工作,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推进地方的统计立法工作。通过完善立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巩固统计改革发展成果。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解释工作,使制定的文件得到使用者的充分理解和掌握。要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民众检查监督。及时公开统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建立规范严格的统计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统计违法问题,要及时调查依法从严处理。要建立上下联动的统计案件查处机制,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尽好各自的工作责任。要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制,把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作为一项硬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部门牵好头,形成全员执法的良好局面。要把统计执法检查与业务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一起布置,共同检查。

  三要深化统计普法宣传。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认真评选“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搞好先进事迹宣传。及早谋划“七五”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规划,制定好年度宣传教育计划。要认真做好关键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系统人员学习统计法作为普法工作的主攻方向,把地方各级领导、企业统计人员和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作为普法重点。要准确解读新法新规,《统计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要组织全体统计人员认真学习,把条例的规范要求转化为工作指导和依据。

  四要完善统计执法宣示机制。建立和完善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集中通报一批企业统计违法案件。积极推广应用约谈工作方式,继续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约谈机制,进一步明确约谈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以及约谈的组织方式和程序等。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完善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建设,及时公示失信企业违法信息。

  五要加大统计违法问责力度。严格执法,严格问责,是法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要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问责力度,问责是最有效的宣传。坚决推行统计违法问责“零容忍”,谁违法,问责谁,违法到哪,问责到哪,性质有多重,问责就有多重。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只检查不问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