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局普法工作坚持“四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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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01 00-00-00
为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近年来,枣庄市薛城区局坚持把普法教育纳入到检查考核机制当中,坚持面向统计工作、面向文化建设、面向机关建设开展普法工作,坚持做到“四结合”,将法律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去,实现普法教育和依法办事融于一体,相辅相成。
坚持普法教育与统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大力宣传依法统计理念,构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统计法治氛围。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工作相结合,及时完善统计规范,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坚持普法教育和检查考核机制相结合,确保普法教育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长效。坚持普法教育和统计机关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努力推动统计机关依法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统计机关内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薛城区局重视和借助在普法教育中其与机关规范化建设的互动作用。在机关建设中,以人事任免管理、重大财务工作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统计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实现统计机关内部管理透明化、决策民主化;法制宣传上,重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统计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大家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的优秀公务员,在生活中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在全局上下营创了认真学法、严格依法的良好氛围。